“資管新規”正式發佈之後,結構性存款曾一度被銀行視為保本理財產品的替代,成為各大銀行攬儲的利器,但一系列合規問題也隨之凸顯,其中銷售渠道混亂、“假結構”存款產品頻出飽受詬病。北京商報記者近日走訪了北京地區各大銀行網點,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歷經整頓後,昔日的“假結構”存款產品已不見蹤影,但結構性存款銷售端邊界模糊不清的現象依舊存在。
結構性存款逐步壓降
“結構性存款主打穩健投資、保本,但是不保最高預期收益率,因為產品主要掛鈎黃金或者掛鈎中證指數、美元等,僅有一個保底利率。”一家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假結構’存款產品其實相當於結構性理財產品,但在理財層面也屬於另類理財,目前已經分開了,不能等同。”
結構性存款和銀行其他存款區別最大的地方在於,結構性存款是商業銀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產品的存款,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鈎或者與某實體的信用情況掛鈎,使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相應的收益率。
而“假結構”存款產品,就是通過各種設計,保障投資實現最高預期收益率,變相“高息攬儲”。
2019年10月18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結構性存款新規”設置一年的過渡期,一年內“假結構性存款”需整改完畢。
另一家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則向記者介紹,“假結構”存款產品的消失還是源於剛性兑付問題,以前的結構性存款包括真結構和“假結構”。其中,“假結構”類似於傳統理財,銀行通常基本都按照高檔收益率給投資者進行兑付。在打破剛性兑付的情況下,“假結構”存款產品現在已經沒有了。
在監管高壓的狀態下,結構性存款的規模也在逐步壓降,從變化圖譜來看,來自融360大數據研究院監測信息顯示,2020年1-4月,結構性存款總規模整體增長,4月達到12.1萬億元的峯值後,5月規模開始回落,直至2020年底降至6.4萬億元的規模。
根據央行發佈的數據顯示,2021年1月結構性存款規模約為7.02萬億元,相較2020年12月增長了5756.6億元,結束了此前連續8個月的下降走勢。不過,截至今年2月末,中資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為69964.07億元,再次回落至7萬億元以下。
談及結構性存款未來的發展趨勢,融360大數據研究院主編殷燕敏預測,隨着監管對結構性存款的規範管理,2020年結構性存款規模先揚後抑,下半年規模大幅壓降,“假結構”存款產品也逐步減少。雖然央行披露的1月結構性存款數據有所回暖,但相較於往年同期依然是低位,預計2021年結構性存款產品規模總體保持平穩。
高收益率話術不再
在推薦產品時打出“高收益率”,通常是銷售人員慣用的話術,但這一話術已經不再被銀行人士引用,銀行理財經理在介紹產品信息時也不再引用“保最高收益率”的話術吸引投資者,而調整為“保本、但不保證最高收益”的措辭形容,“口頭”許諾高收益的情況也不復存在。
根據多家銀行理財經理提供的產品信息圖來看,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率大多都處於不同區間,市場行情不同,產品收益率表現也不相同。以某股份制銀行近期銷售的一款結構性存款產品為例,該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類型,掛鈎標的為全球資產輪動指數,投資起點為1萬元,金額可1000元遞增。按照全球資產輪動指數紅利版在期末觀察日的價格未超過期初觀察日價格的100%、超過期初觀察日價格的100%但未超過期初觀察日價格的140%、超過期初觀察日價格的140%等幾檔表現,產品參考年化收益率區間為3%-7%。
這家銀行理財經理向記者介紹稱,“結構性存款掛鈎的標的很多不一樣,所以每次業績表現也不一樣,無法保證最高預期收益率,但依據合同中寫的,不會跌破最低預期收益率”。
另一家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同樣在介紹產品信息時提到,結構性存款不保證最高預期收益率,但有一個保底收益率,也就是產品合同中提到的最低預期收益率,一般情況下不會跌破這個分界點。
對此,普益標準研究員李啓明分析認為,《通知》明確,“商業銀行應當將結構性存款納入表內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的繳納範圍”,確定了結構性存款的存款性質。同時,文件也明確規定結構性存款在銷售時,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結構性存款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不得將結構性存款作為其他存款進行誤導銷售,避免投資者產生混淆。
銷售邊界模糊現象猶存
在未整改之前,除了“假結構”存款產品盛行之外,飽受詬病的還有結構性存款銷售端模糊不一現象。一位行業分析人士介紹稱,雖然結構性存款在會計統計口徑上被劃分到存款業務,但是在銷售端,有的銀行納入銀行理財業務進行管理,比如購買門檻和首次購買面籤都參考銀行理財,並且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登記,但是有的銀行並未這樣做。
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過程中也發現了這一問題,雖然結構性存款被納入存款業務,但在購買渠道上,有的銀行仍將結構性存款劃分為理財業務,而在首次購買時,投資者面籤依舊參照理財產品購買流程。
結構性存款是理財產品嗎?銀行理財經理説法不一,一位銀行理財經理稱,結構性存款產品屬於存款的一種,有專門的一項叫結構性存款,和普通存款最大的區別就是不能提前支取,中途要進行支取就要付違約金。“這是存款不是理財,只是跟理財的性質有點像。”另一位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説道。
而一家國有大行大堂經理則向記者提到,結構性存款算理財產品的一種,她向記者表示,“結構性存款產品算理財的一種,買結構性存款首先要開一個賬户,然後籤一個預約理財,做一份風險測評,大概15道小題,第一次購買都需要在智能櫃枱上做測評,之後才能在手機銀行選結構性存款產品”。
談及結構性存款銷售邊界應如何劃分,李啓明直言,由於結構性存款的投資標的包含運用金融衍生工具投資與匯率、股票、利率、商品和信用等標的物掛鈎的金融產品,與存款相比,其本身存在一定的波動風險,這對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意識提出了要求,對於銀行而言,有必要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瞭解客户的風險偏好、投資能力、承受能力等,與存款做出區別。
不盲目追逐高收益
從銀行理財經理的口中可以瞭解到,結構性存款產品的大部分資金投向固定收益類,小部分投向黃金、期權等風險資產,以獲取較高的收益率。
由於與衍生品掛鈎,結構性產品的最終收益率與金融市場的行情波動直接相關,對投資者來説,結構性存款該不該買?應如何進行資產配置?
在調查過程中,多位銀行理財經理向記者建議稱,在資產配置的時候,一定不能把所有的資產都投在一個地方。
一位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向記者表示,“通常情況下,權益類資產建議投資者配30%就可以,因為大部分資產還是一定要放在安全環境當中,對投資者來説,想做穩健產品收益率又高一些的,肯定是結構性存款為最優選擇”。
“可以把結構性存款當理財,但一定不能當存款來存,在資金自主性沒有那麼強的時候,一定注意一下條款合約寫的是什麼,單從收益率來看,結構性存款不保證能獲得到最高收益率。”一位國有大行理財經理説道。
結構性存款該不該買?殷燕敏提醒稱,對於保守型投資者而言,結構性存款產品保本但預期收益率相對比普通存款高一點,相對而言掛鈎Shibor、Libor類的結構性存款風險較小,獲得預期最高收益率的概率較高,但此類產品銀行給出的預期最高收益率也相對偏低。對於有權益投資產品投資經驗的投資者,如果對底層掛鈎標的的走勢有判斷能力,例如滬深300指數、基金、港股等,而且能理解產品收益結構,則可以依據自身的經驗去選擇產品。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