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三天”壽險營銷噱頭何時“下架”

“最後三天”壽險營銷噱頭何時“下架”

  “還剩三天”“即將停售”“鎖定終身3.5%複利的產品全部要下架了”……繼去年11月保險營銷員“炒停售”後,新一輪保險產品“下架”“停售”營銷信息再次刷屏朋友圈。

  消費者張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朋友圈裏賣理財產品的保險代理人、銀行理財經理都在主推“增額終身壽險”產品,“三年期定期存款年利息還不到3%,而增額終身壽產品安全保本,保額能達到複利3.5%”,各種印在花花綠綠的圖表上的數據看起來很有説服力。 “複利3.5%”“鎖定利率”“20年翻倍”是真的嗎?

  焦慮

  朋友圈頻現增額終身壽險即將“停售”信息

  近期,不少保險營銷員在朋友圈中發佈文案,3.5%預定利率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即將停售,建議消費者抓緊“上車”,趕上這一輪高收益。“鎖定終身3.5%複利的儲蓄險都會陸續下架了”“少有的鎖定利率產品”“需要時可以通過減保、退保、保單貸款拿回資金”……

  這種以“產品即將停售”為由誘導消費者儘快購買的行為,在保險業內被稱為“炒停售”。“炒停售”行為一直為監管所明令禁止,但繼“4.025%的年金險下架”後,3.5%複利產品的“炒停售”再次引發喧囂。

  消費者張先生向某大行理財經理童女士諮詢,有沒有浮動利率比銀行App顯示高一點的定期存款產品。童女士説,“定期存款確實沒有更高的浮動利率了,可以考慮下增額終身壽,雖然利率不是特別高,但勝在長期鎖定複利。”她把增額終身壽險和理財產品做了對比,“我每年繳費5萬,繳費10年,實際利率大概是3.2%左右。買這款產品也不一定保證跑贏通脹,但確實是沒有又保本、利率更高的理財產品了。您可以考慮一下。”

  “當紅”

  已有40多家保險公司將增額終身壽險當做主力產品

  “增額終身壽險”顯然是一款終身壽險產品。終身壽險產品是指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且保險期間為終身的人壽保險。終身壽險的保險金額可以在產品設計時預先設定,如每年增長一定比例或每年下降一定比例。“增額終身壽險”只是近年來市場上出現的將保額設計為每年增長一定比例的終身壽險。

  事實上,增額終身壽險是今年的“當紅”保險產品。截至目前,有40多家保險公司將增額終身壽險當做主力產品,上半年某些中介平台的類似產品銷售品類曾達到近百款。2019年至今,主流重疾險產品銷售不斷下滑,在資產保值增值和養老儲蓄需求持續釋放下,增額終身壽險從逐漸嶄露頭角到一躍成為市場主力產品。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人身險公司原保費收入20447.83億元,按可比口徑同比增長3.5%,增速由負轉正,以增額終身壽險為代表的產品被認為做出了重要貢獻。

  真相

  3.5%並不是投資收益率保額增長與投資收益差別大

  事實上,保額增長與投資收益的概念差別很大,不可混為一談。保額是每年不變、每年遞增還是每年遞減都只是參數的設計方式。在保險費等其他條件一致的情況下,每年保額遞增的終身壽險,其首年保額較低,且遠低於每年保額不變的終身壽險。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增額終身壽險複利3.5%”,所説的3.5%並不是投資收益率,而是保額增長率。一些不負責任的保險代理人偷換概念,比如將保額增長説成現金價值增長,而增額終身壽險的收益高低,取決於扣除附加費用率(相當於管理費)之後的IRR(內部收益率),而不是預定利率,附加費用率越高,客户的收益率就越低,代理人故意忽略不提。

  實際上,銀保監會監管部門已多次發佈警示或通報,部分人壽保險公司報送的增額終身壽險增額利率超過3.5%,易與產品定價利率混淆,存在噱頭營銷風險;增額終身壽險的保額遞增比例超過定價利率,存在嚴重誤導隱患;增額終身壽險的減保比例設計不合理,加保設計也存在變相突破定價利率的風險。2022年9月23日,中國精算師協會發布消費提示,有的保險營銷員在銷售增額終身壽險產品過程中涉嫌誤導性宣傳,請消費者予以警惕。

  提醒

  “減保”相當於部分退保可能造成消費者經濟損失

  多位業內人士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與理財存在根本區別的是,增額終身壽險沒有到期連本帶息支取的説法。終身壽險的保額,只能在被保險人身故或者全殘時,受益人可以領取到保險金額。如果保險消費者中途退保,只能領取保單的現金價值。

  增額終身壽險的現金價值一般在前7年會低於累計所交保費,之後才會逐漸超過累計所交保費。據不完全統計,若在投保後第一年退保,可能損失10%-60%的保費;若在第20年退保,收益約在2%至2.5%之間,可能面臨沒有銀行定期存款利息高的尷尬。

  保險消費者必須全面瞭解這款產品的真實性質,是否與自身預期相符。如果只是希望資金增值保值,在未來還有其他規劃和用途,那購買終身壽險應該不太合適。

  精算師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終身壽險主要功能是保險保障。增額終身壽險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身故或全殘保障,養老、儲蓄功能較少。如果保險消費者想要購買保險產品來滿足養老、儲蓄需求,還是應當選擇功能較為匹配、提供生存給付的年金保險或兩全保險產品較為可靠。

  海南銀保監局也曾發佈風險提示,消費者應正確認識增額終身壽險的產品特性,警惕“長期複利接近3.5%”“穩賺不賠”等銷售宣傳用語,完整理解產品保障內容和賠付標準,不盲目跟風,綜合考慮家庭保單情況、經濟收入情況等,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

  部分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在宣傳時聲稱“可鎖定預定利率,且可靈活取現”,即投保後可以追加或減少保額,相對於定額壽險產品有一定的靈活性。但值得注意的是,增額終身壽險加減保額一般都有限制條件,如每次增加或減少的基本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合同訂立時保險單載明的基本保險金額的20%、同一保單年度內只能增加或減少一次保險金額等,消費者應認真閲讀保險合同中關於加減保額的相關規定。此外,“減保”相當於部分退保,領取的是保單的現金價值,不是已經繳納的保費,可能造成消費者的經濟損失。

  此外,增額終身壽險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身故或全殘保障,部分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宣傳時將其與銀行理財產品進行簡單對比,忽略其保險保障功能,並誘導保險消費者中途退保,容易造成消費者經濟損失。

  監管

  保險銷售全流程規範管理將在今年出台

  2022年7月,銀保監會起草的《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明確禁止炒作停售及價格變動。保險公司計劃停售某一保險產品或者調整某一保險產品價格的,應當自作出停售或者調整價格的決定後10個工作日內,在官方網站和營業場所向社會發出公告,包括停售或者調整價格的保險產品名稱、停售或者價格調整的起始時點等信息。

  個人營銷宣傳方面,保險銷售人員未經授權不得發佈保險銷售宣傳信息。在保險公司未就某一保險產品發出停售或者調整價格的公告前,保險銷售人員不得在保險銷售中向他人宣稱某一保險產品即將停售或者調整價格。

  據銀保監會消保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為有效治理誤導銷售等行業頑疾,今年將出台並印發《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將從售前、售中、售後全流程規範保險消費行為。

  本組文/記者 藺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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