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引資金活水 科創板再融資辦法實施

由 太史憶秋 發佈於 財經

證監會7月3日發佈《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科創板再融資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上交所同日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承銷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等3項規則。

分析人士指出,從短期看,完善再融資制度,將審核期限縮短至兩個月,針對“小額快速”融資設置簡易程序等將提高科創板再融資便利性;從長期分析,相關政策出台將為科創企業引入資金活水,在提高再融資效率的同時,將提高科創板市場化強度。

優化發行上市審核和註冊程序

根據立法説明,制定《科創板再融資辦法》主要遵循四方面基本原則,包括大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嚴格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證券發行註冊制,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融資效率,顯著提升違法違規成本。

修改完善後的《科創板再融資辦法》共七章、九十三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明確適用範圍,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存託憑證等證券品種的,適用《科創板再融資辦法》。二是精簡優化發行條件。區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和向特定對象發行,差異化設置各類證券品種的再融資條件。三是明確發行上市審核和註冊程序。上交所審核期限為二個月,證監會註冊期限為十五個工作日。同時,針對“小額快速”融資設置簡易程序。四是強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針對性地披露行業特點、業務模式、公司治理等內容,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員、科研資金投入等信息。五是對發行承銷作出特別規定,就發行價格、定價基準日、鎖定期,以及可轉債的轉股期限、轉股價格、交易方式等作出專門安排。六是強化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加大對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的追責力度。

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指出,《科創板再融資辦法》設置了便捷高效的註冊程序,有助於提升融資效率。

關注審核“三大變化”

為完善再融資制度,提高科創板再融資便利性,科創板再融資在審核程序、審核時限等方面都有重大變化。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關於審核程序,科創板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的審核程序與科創板IPO審核基本類同,即由交易所進行發行上市審核,證監會註冊。為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縮短審核時限,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審核區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採取差異化的審核程序。(下轉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