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推進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剝離協會保險業務,設立專業保險機構承接”的總體思路,全面開啓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加快建立規範發展的漁業風險保障體系。
《通知》明確,由中國漁業互保協會牽頭髮起設立全國性漁業互助保險機構。該機構為專業性相互保險組織,接受銀保監會的監管和農業農村部的行業指導,並遵循“互助共濟、服務漁業”的宗旨,開展漁業行業內的財產保險、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再保險等業務。同時,明確由中國漁業互保協會聯合河北等7省(市)漁業互保協會發起設立省(市)漁業互助保險機構,接受銀保監會的監管、同級漁業主管部門的行業指導和中國漁業互保協會的業務指導。
《通知》強調,先期由中國漁業互保協會牽頭完成全國性漁業互助保險機構的申報、籌建、登記註冊等工作,力爭於2020年底前完成體制改革並對外開展業務。此後,中國漁業互保協會不再從事保險業務。《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強化服務,確保體制改革期間漁民風險保障不斷檔、不弱化,體制改革後要認真履行好行業指導職責。
據悉,上世紀90年代,漁民羣眾保險需求強烈卻投保無門。在這種情況下,原農業部組織地方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探索開展以協會方式運作的一種非營利性保險。經近26年發展,漁業互助保險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套完整體系,在全國建立了省市縣漁業互保三級機構,主要開展以漁船、漁民和水產養殖保險為主的三大類保險業務,基本滿足漁民羣眾的風險保障需求。(經濟日報記者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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