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IPO闖關期間實控人起訴離婚,成都盛幫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幫股份”)一直備受市場關注。據深交所官網最新消息顯示,盛幫股份已對外披露了第三輪問詢回覆,並對外更新披露了招股書,其中公司股權變動、毛利率、募投項目等多個問題再度遭到追問。
披露第三輪問詢回覆
深交所官網顯示,盛幫股份已對外披露了第三輪問詢回覆。
據瞭解,盛幫股份是一家專業從事橡膠高分子材料製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為汽車、電氣、航空等領域客户提供高性能、定製化的密封絕緣產品。Wind顯示,盛幫股份最早在2020年8月17日做了輔導備案登記,當年12月8日招股書獲得深交所受理。
在第三輪問詢函中,深交所主要對盛幫股份提出了8個問題,包括股權變動、毛利率及持續經營能力、廠房搬遷及募投項目等。
具體來看,2017年7月,盛幫股份員工張煥新作為受讓方替公司代持做市商轉讓的部分股票;為解除代持,2020年7月張煥新將其所持有的公司28.1萬股股份轉讓給第三方自然人梁熹。目前,股份代持相關資金返還後張煥新仍欠公司22.81萬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盛幫股份説明通過張煥新代公司持有公司自身股票並將上述股票轉讓給第三方自然人梁熹是否符合《公司法》第142條的規定。盛幫股份也在回覆中坦言,公司持有的回購股份應及時轉讓給激勵對象或註銷,張煥新將上述代持股份轉讓給獨立第三方的行為不符合《公司法》第142條相關規定,存在一定瑕疵。
另外,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盛幫股份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40.8%、40.84%、42.35%和 44.13%,逐年增長,2021年原材料漲價情況下,公司毛利率仍維持增長趨勢。上述現象也遭到深交所追問,盛幫股份在回覆中表示,主要是因為公司高毛利的航空類產品收入佔比增加,同時其他各類產品的毛利率均上升所致。
除此之外,盛幫股份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合理性等也被深交所追問。針對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盛幫股份方面進行採訪,不過未有人接聽。
招股書顯示,盛幫股份此次創業板IPO擬募資1.87億元,分別投向密封(絕緣)製品製造系統改擴建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設項目。
實控人離婚分割部分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盛幫股份實控人在公司IPO期間離婚一事一直備受市場關注。
股權關係顯示,賴喜隆持有盛幫股份55.91%的股份,賴凱則為盛幫股份第二大股東,持有公司21.45%的股份,二人合計持有盛幫股份77.36%的股份,賴喜隆與賴凱為父子關係,為公司共同實控人。
據瞭解,賴喜隆1955年出生,其子賴凱1984年出生,本科學歷,曾有投行工作經歷,2008-2010年,任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項目經理。
據盛幫股份招股書,2020年8月20日,賴凱收到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其訴鄧惠天離婚糾紛一案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決定登記立案。另外,2020年11月25日、2021年1月13日,該案件分別進行了兩次開庭審理。
今年1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就賴凱與鄧惠天離婚案出具《民事調解書》,經調解,賴凱與鄧惠天自願離婚,根據該《民事調解書》,賴凱所持有的公司908.1萬股股票經分割後,由賴凱享有828.1萬股股票,佔公司總股本的21.45%;由鄧惠天享有80萬股股票,佔公司總股本的2.07%。
據悉,前述股份分割已於今年4月13日完成過户登記。獨立經濟學家王赤坤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實控人離婚主要牽扯到股權分割,如果處理得當不會影響公司控制權,就不會產生太大的負面效應。
賴凱離婚事件也曾引發深交所追問,盛幫股份表示,離婚事宜系賴凱個人事務,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本次離婚訴訟前,鄧惠天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亦未持有過公司股份,且從未參與過公司經營決策。“離婚財產分割雖導致賴凱所持公司股份發生變動,但股份變動未對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亦未對公司控制權的穩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盛幫股份如是説。
北京商報記者 馬換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