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回報、高返利,充電樁可不是理財產品
央視財經客户端4月1日報道,最近,《經濟半小時》欄目接到羣眾舉報,稱有人在推銷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投資項目。推銷人員宣稱只要你認購共享充電樁、投資建設充電站,就會有高回報、高返利。
推銷人員口中的高回報、高反覆到底有多高呢?據推銷人員介紹,認購一根充電樁18萬元,按照一度電收0.4元的服務費,一台120千瓦的充電樁一天使用5小時計算,一個月一根充電樁的服務費為7200元,其中投資人可以分得60%也就是4320元。按照推銷人員給出的賬算一下,一根樁一年的投資收益可以達到5萬元,投資回報率高達28.8%,可比存在銀行和投資其他產品高得多。關鍵是,這樣的餡餅,如果是真正的投資者,是不會讓其掉出來的,而是會自己獨享。
顯然,這是一個陷阱,一個用高回報、高返利來詐騙資金的陷阱。只要仔細觀察和分析就不難發現,其中的漏洞是很多很多的,譬如推銷所説的和實際操作的不相符,承諾的和兑現的不統一,推銷時和錢到手後的態度不一致,等等。如果騙得的錢多,還有可能跑路。
實際上,從這些年來的實際情況看,只要受關注較多、熱度較大的行業和產品,都會吸引大量投資者。而在這些投資者當中,有的是真心投資的,有的是趕趕時髦、做做概念的,有的就是來利用概念行騙的。像充電樁這樣的熱鬧概念,毫無疑問會引來各類投資者的關注,自然也免不了騙子的“參與”。只要騙子“參與”,詐騙現象也就不可避免了。而利用高回報和高返利來欺騙不懂行的人,是最慣用的伎倆。
作為剛剛興起,即便建成業務也很難在短時間內火爆的充電樁來説,給出的投資回報率高達28.8%,會算賬者肯定不會相信。就算不是詐騙,也是忽悠,是想無償佔用投資者資金,做成了,有回報收益,皆大歡喜。做不成,損失是普通投資者的,發起資金募集活動的機構和企業,則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因為,只要把錢騙到手,初先投資的錢,就都會被轉走,且不排除轉移資金。到頭來,最終買單的必然是廣大普通投資者。
雖然全國類似案件已經發生了不少起,受到利益損失的投資者也不在個別,最多的被詐騙了百萬以上。但是,仍然沒有讓每個人都敲響警鐘,仍然有人在受騙上當,這很可悲。而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執法機關等,面對利用充電樁進行詐騙的行為,似乎也沒有引起重視,沒有采取積極有效的防範措施,而是聽之任之,直到發生重大案件才地參與。即便後面的工作抓得再好,造成的損失也已經無法挽救了。
客觀地講,隨着新能源汽車的不斷推廣和運用,充電樁確實是一個值得關注的領域,是一個可以受追捧的概念。按照有關方面提供的數據,預計到203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達6420萬輛。根據車樁比1:1的建設目標,未來十年,我國充電樁建設存在6300萬的缺口。也就是説,充電樁肯定是下一個投資的風口。正是因為投資充電樁會很熱,也就更需要防止有人借充電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了。
有點遺憾的是,面對一些企業在投資充電樁問題上的違法違規,地方政府似乎有點力不從心、麻木不仁的感覺,也沒有對相關行為實施處罰。相反,還在為他們開綠燈,對存在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聞不問。顯然,這是行業亂象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從充電樁行業健康發展的角度考慮,有關方面也要抓緊制度的完善與補充,抓緊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和處理,加強對充電樁行業行為的監督力度,確保不發生嚴重問題,尤其不能發生利用充分電進行詐騙和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