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11月29日晚間,市值超過3200億的醫藥巨頭恆瑞醫藥收到監管工作函,就有關事項明確監管要求。一時間,投資不淡定了。週一,在醫藥股表現較強的背景之下,恆瑞醫藥反而殺跌2.41%。此次究竟因何原因被監管?影響究竟又有多大呢?
除了恆瑞醫藥之外,曾經的10倍大牛股巴安水務也出大事了。11月29日晚間,巴安水務公告,公司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公司股票或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該公司剛剛簽訂《債務重組》合同,沒多久就出現這麼一件大事。對於3萬股東來説,可能將會迎來一段難熬的日子。
另一家公司的關鍵事件則可能到了收尾階段。11月29日,禾盛新材公告,收到公司實控人張偉代理律師轉發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21)粵刑終939號裁定,維持此前一審判決,張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強迫交易罪等,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1217萬元。這家公司何去何從,或許不久就會有答案。
恆瑞因何被監管
週一晚間,恆瑞醫藥突然發佈公告稱,收到監管工作函,就有關事項明確監管要求。據e公司報道,該函由上交所下發。
那麼,恆瑞醫藥究竟是因何原因被監管,影響又有多大呢?有業內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透露,恆瑞晚間這個公告是關於“研發費用資本化”處理的監管要求,明確一下要審慎評估滿足資本化條件、研發支出的歸集要準確完整這些,屬於交易所日常履職,並沒有涉及到行政處罰等。
過去大半年時間,恆瑞醫藥的股價出現了腰斬的情況。這一跌幅可能也超出絕大多數投資者的預期。在這段時間裏,恆瑞經歷的事也不少,行業層面有醫藥集採不斷打壓,公司層面也不斷有不利消息傳出。但近期,該公司的情況似乎有所好轉。
11月27日,恆瑞醫藥發佈公告稱,公司及子公司獲得了注射用卡瑞利珠單抗、蘋果酸法米替尼膠囊、SHR1701注射液的《藥物臨牀試驗批准通知書》,將於近期開展臨牀試驗。公司卡瑞利珠單抗目前已有6項適應症獲批上市,是獲批適應症最多的國產PD-1單抗藥物。
11月21日,恆瑞醫藥宣佈與基石藥業達成協議,引進抗CTLA-4單克隆抗體CS1002在大中華地區權益。恆瑞醫藥將支付基石藥業5200萬人民幣首付款,總計最高約13億元人民幣的里程碑款,以及產品上市後年淨銷售額10-16%的特許權使用費。國金證券因此還上調了恆瑞的盈利預測。
10倍大牛突然爆雷
11月29日晚間,曾經的十倍大牛股巴安水務突發利空。據巴安水務公告,公司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公司股票或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告稱,公司為張春霖先生(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向任元女士的借款提供擔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程序,公司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張春霖先生尚未償還任元女士的借款本金為8275.29萬元,利息為81.62萬元,合計8356.91萬元,即公司現時承擔的擔保金額為8356.91萬元,佔2020年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的4.52%。公司目前已與任元女士達成調解協議,並積極督促被擔保方張春霖先生儘快通過自籌資金及拍賣股票的方式消除擔保情形。公司預計可在一個月內解決前述違規擔保問題。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 9.4 條 第(五)項的規定,“公司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的”;第9.5條第(二)項的規定,“上市公司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餘額(擔保對象為上市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萬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以上”,預計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的,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如若公司不能在2021年12月29日前(含12月29日)解決上述違規擔保事項,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巴安水務最近六年時間處於持續下行通道當中。股價由最高的19元以上跌至目前的3.55元。近期,公司也曾做過一些來化解危機。今年10月,中國銀河資產與上市公司巴安水務(300262.SZ)簽訂《債務重組合同》和《債券摘牌合同》,化解巴安水務違約債券風險,助力上市公司進行實質性重組。
11月28日晚間,巴安水務還發布公告稱,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已經獲得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和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此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山東高創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數量約為2.01億股,不超過這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約6.7億股的30%。發行價格為3.13元/股。此次發行擬募集不超過約6.29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用於償還有息債務和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公司老闆涉黑被判無期
另一家公司的關鍵事件則可能到了收尾階段。11月29日,禾盛新材公告,收到公司實控人張偉代理律師轉發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21)粵刑終939號裁定,維持此前一審判決。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20)粵03刑初487號判決如下:
1、被告人張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1217萬元。(罰金從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繳納)。
2、由公安機關依法繼續追繳被告人張偉在本案強迫交易、敲詐勒索、詐騙等犯罪中的違法所得,對相關被害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被告人張偉依法退賠;依法繼續追繳被告人張偉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的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本案“套路貸”犯罪的本金並在依法賠償被害人損失後予以沒收;依法繼續追繳被告人張偉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和被告人張偉本人因黑社會性質組織 犯罪活動所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
3、對於扣押在案被告人張偉的手機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對於已查封、凍結、扣押在案的屬於被告人張偉所有的財產,依法全部予以沒收。
目前,禾盛新材控股股東深圳市中科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創資產”)持有本公司股份77667917股,佔本公司總股份的31.34%。2004年起,張偉陸續成立“中科創”字頭的一系列公司(中科創集團),並以自己持有或委託他人代持的方式控制這些公司。2015年5月,張偉控股的中科創資產成為禾盛新材新股東,持股比例12.87%。隨即,中科創資產又參與了禾盛新材的定增,持有禾盛新材31.81%股權,成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張偉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