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貸款“復活”更弔詭的是銀行“解釋不清”

  河南漯河市民趙女士日前向媒體反映,自己16年前在國內某家知名銀行辦了一筆貸款業務,當年到期後已經辦理完結。不料,她在今年5月突然收到信息,稱當年的貸款還有一筆7000多元的利息未還,如今已經累計到4萬多元。為此,趙女士多次前往銀行進行諮詢,卻始終沒有結果。銀行方面稱,因為時間太久了,現在不太好解釋,需要上報進行核查。

  貸款的舊賬在今年突然無徵兆地“復活”了,且給趙女士帶來了高達4萬多元的罰息以及更沉重的徵信拉黑後果,這實在是有些弔詭。更弔詭的是,銀行方面至今也給不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和明確的答覆。

  除非發生貸款方遭遇不可抗力、長期逾期不還、無力償還等特殊情況,銀行才會經貸款方申請,或與貸款方協商,同意貸款方只還本金。在正常情況下,按照貸款合同和金融慣例,銀行在按期收回貸款時,會同時收取貸款利息。趙女士當年的那筆貸款期限僅為一年,到期後,趙女士償還了全部本金,不存在喪失還款能力、逾期等特殊情況,銀行也就沒有隻收回貸款不收利息的正當理由。顯然,趙女士的貸款單獨甩下7000多元的利息尾巴並發展到現在這種後果,既不合情理,也不合貸款管理的程序和邏輯,不合金融慣例。

  十幾年來,銀行始終對趙女士的“貸款利息”不提不念,如果趙女士今年沒有註冊該銀行的手機APP,那麼,“貸款利息”的欠賬還不會冒出來,還會一直偷偷地滾雪球,這很不正常,背離了銀行的履約催促責任和風控責任。

  要查清這件事,關鍵得看證據,看銀行的貸款管理記錄、憑證、賬目和檔案。而保障這些資料信息的完整、準確、清楚和延續性是銀行的法定責任、契約責任,也是銀行賴以生存,賴以取信於客户的基礎。只要銀行的相關業務信息管理系統正常運轉,檔案管理規範,那麼,縱使個別環節偶爾出現一些失誤或爭議,也能依託業務管理系統高效排查問題,糾正失誤,澄清事實,進而維護客户的權益和銀行的公信力。

  可是,涉事銀行竟然因“這筆貸款時間太久”“當年辦理時自己還沒有在此工作”“專責此事的人請長期病假”等原因説解釋不了。我們不禁要問,銀行的業務管理系統和檔案怎麼了,難道也“生病”了,也請了“長期病假”,也是“當年未在此工作”,也不在狀態,也“解釋不清”?

  銀行方面的含混、顢頇、遲鈍、無措暴露出日常業務管理系統和檔案系統的漏洞和失能,這不僅為趙女士個案的處理埋下了障礙,也為其他客户埋下了隱患,為客户的權益安全敲響了警鐘。銀行的業務管理系統必須保持客觀性和連貫性,不受工作人員、場所、經營管理體制等變更的影響,不受時間的影響,任憑相關因素再變化,任憑存單或貸款再“老”,銀行也能有一個靠譜的業務管理系統在線運轉,提供準確高效的業務信息支撐,讓任何一筆交易數據都有來源,有依據,有“底子”,這是銀行的生存之本,是客户的權益之本。

  趙女士的貸款個案需要一個令人信服的答案,銀行在業務管理系統的建設上更需要一個令人放心的安全補丁。李英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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