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預增10倍!300億鋰電牛股績“炸裂”,卻有這個隱憂

2022年鋰資源價格空中加油,繼續讓上游賺得盆滿缽滿,來自“亞洲鋰都”宜春的江特電機也不例外。

10月13日晚,江特電機發布2022年三季報業績預告,預計前三季度歸母淨利潤19億元-21億元,同比增長661.73%-741.91%。其中,第三季度歸母淨利潤5.52億元-7.52億元,同比增長710.26%-1003.83%。

不當晚的另一則公告則讓人不安,因此前虛構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公司及多名時任董監高接到了江西證監局的正式處罰決定書,被處以警告和罰款等。值得慶幸的是,該行政處罰尚未觸及深交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鋰鹽產品量價齊升

公司淨利兩年增百倍

2020年三季報,江特電機的淨利潤還只有2000萬元出頭,扣非淨利潤更是錄得虧損,但伴隨新能源汽車行業爆發,隨之而來的是鋰鹽產品價格量價齊升,公司業績也持續爆發。

2021年三季報江特電機淨利暴增10.66倍來到2.49億元,而10月13日的業績預告顯示,其2022年三季報繼續保持着超高增長,最高摸21億億元,增長上限741%。也就是説,僅僅兩年的時間,公司實現了三季報利潤約百倍的增長,着實逆天。

對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業績較上年同期大幅增長,公司稱主要原因一是受益於新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公司鋰鹽業務外部環境持續向好,下游需求持續增長;二是報告期內,公司碳酸鋰產品銷售價格同比出現一定幅度上漲。2022年中報顯示,江特電機的營業收入近八成來自採礦,電機佔比只有19.28%。

公司“產品銷售價格同比出現一定幅度上漲”的説法,實際上還算比較剋制的。就公司主力產品之一的電池級碳酸鋰來説,生意社的數據顯示,2021年10月時報價均價在18.8萬元/噸左右,而到了今年10月報價均價來到53.19萬元/噸,足足漲了184%。如果跟2020年10月的報價相比,電池級碳酸鋰的漲幅接近2年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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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的一次調研中,江特電機被問及如何看待碳酸鋰價格的持續性。公司稱,近年來碳酸鋰價格大幅上漲的原因主要是鋰的原料產能不足以及因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帶來的下游旺盛需求。未來價格走勢取決於很多因素,比如國家政策、上游原礦開採能力以及下游應用端的需求等。作為企業,公司希望價格能夠在合理的利潤區間內平穩運行。

而公司在介紹自己的優勢時提及,其自有鋰礦資源儲量較大(從已探明礦區儲量統計,公司持有或控制的鋰礦資源量1億噸以上)。此外,公司目前自有選礦產能120萬噸,同時通過與社會選礦廠合資、合作委託加工的方式迅速填補公司短期對產能的需求。

鋰鹽加工產能方面,公司子公司宜春銀鋰擁有兩條利用鋰雲母製取碳酸鋰生產線,兩條鋰輝石/鋰雲母混線兼容製取鋰鹽生產線,同時公司擬在宜豐縣投資新建年300萬噸鋰礦採選及年產2萬噸鋰鹽項目用於對“茜坑探轉採”項目的發展和規劃進行承接和配套。

多名時任董監高被處罰

行業的紅利不知道能吃多久,就公司的治理和內控來看,同在13日晚的另一則公告令人擔憂。

公告顯示,江特電機於2021年12月9日收到了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2022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江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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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17年至2018年期間,江特電機間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銀鋰通過與其相關客户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存貨和利潤。

其中,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2693.8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693.85萬元,分別佔江特電機2017年年報披露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的0.8%、8.18%。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6740萬元,虛增存貨9529萬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11億元,分別佔江特電機2018年年報披露營業收入、存貨、利潤總額的2.23%、10.77%、6.39%。上述情況導致江特電機披露的2017年年報和2018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對江特電機的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時任公司董事長兼總裁朱軍,時任公司董事兼副總裁、宜春銀鋰董事長羅清華,時任公司財務總監龍良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公司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閔銀章,時任宜春銀鋰總經理辛毅敏,時任宜春銀鋰總經理助理兼銷售部部長柳光明,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江西監管局決定:

一、對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

二、對朱軍、羅清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罰款。

三、對龍良萍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

四、對閔銀章給子警告,並處以10萬元的罰款。

五、對辛毅敏、柳光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8萬元的罰款。

值得慶幸的是,江特電機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5.1條、第9.5.2條、第9.5.3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本文源自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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