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晚間,美國司法部公開文件顯示,美國金融大鱷高盛集團就馬來西亞國營基金“一馬發展”(1MDB)醜聞案,同意向全球多個監管機構,合共支付超過29億美元(摺合約225億港元,194億元人民幣)罰款或和解金,以解決對其在國際金融醜聞中的調查。與此同時,該公司將對十餘位現任和前任高管降薪或追討總額1.74億美元的薪酬。
另外,中國香港在這一事件中對高盛處以創紀錄的3.5億美元罰款(約合23億元人民幣)。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也在週四對外公佈,將對高盛罰款9660萬英鎊(約合8.4億人民幣)。
綜合各地罰款信息,高盛這次收到的罰單高達220億人民幣左右,又是一個天文數字!
公開資料顯示,1869年,高盛在美國紐約成立,集投資銀行、證券交易和投資管理等業務為一體,是全球歷史最悠久、經驗最豐富、實力最雄厚的投資銀行之一,在全球數十個國家設有分部,並以香港、倫敦、法蘭克福及東京等作為地區總部,1999年,在以合夥人制度經營130年後,高盛正式登陸紐約證券交易所。
經查詢資料發現,這次1MDB醜聞堪稱歷史上最大的金融詐騙案之一。
實際上,1MDB是馬來西亞的一個國有投資基金,於2009年成立,早期舉措包括購買私人擁有的發電廠,並在吉隆坡規劃新的金融區等。
而此前,這家國際頂級投行被控幫助一名腐敗的馬來西亞金融家從65億美元的一馬發展基金(1MDB)中竊取數十億美元,這筆錢本應用於幫助該國建設經濟的,美國司法部表示,1MDB高級官員在2009-2014年間揮霍了該基金大約45億美元,用於購買遊艇、畢加索和莫奈的名畫,以及製作《華爾街之狼》等好萊塢電影。
可以看出,作為國際頂級投資銀行,高盛並不老實,該投行甚至曾經大發金融危機的“災難財”。
高盛承認在2007年金融危機前夕,誤導投資者買入高風險住房抵押貸款,致其損失數億美元。而該投行也藉此機會大賺一筆,當年盈利達到空前的116億美元。
1MDB案是高盛近10年來最大的“醜聞”,根據紐約布魯克林法庭週四的程序,高盛承認犯錯,但其母公司將根據延期起訴協議免於被定罪。這個結果對高盛是一個勝利,因為一旦定罪則可能失去一些機構客户,這些客户不能與有犯罪記錄的金融公司合作。
美國檢察官Alixandra Smith説,根據認罪協議,高盛將支付逾23億美元罰款,創美國曆史上此類罰款的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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