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澤鈷鎳維權訴訟時效本月到期 法院一審判決股民100%獲賠
記者 費國海
新年伊始,又一家A股上市公司證券索賠訴訟時效即將截止。《投資快報》記者注意到,針對華澤退(華澤鈷鎳000693)索賠的訴訟時效將於2021年1月31日截止,目前股民還有最後的參與機會。值得留意的是,此前針對該公司進行索賠的股民都獲得了一審法院的支持。
早在2018年1月,證監會就對華澤鈷鎳開出行政罰單,指出該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關聯交易、提供融資擔保等情況,以及存在無效票據入賬等行為。
證監會指出,這是一起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掩蓋資金佔用的事實,指使上市公司違規披露的典型案件。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華澤鈷鎳累計發生向關聯方提供資金的關聯交易8.9億元、30.4億元、14.9億元,關聯方資金佔用餘額達13.3億元。為掩蓋關聯方長期佔用資金的事實,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濤等人先後通過虛構採購合同、虛構代付業務、憑空進行票據背書等違法手段,將37.8億元無效票據入賬充當還款。
證監會決定對華澤鈷鎳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60萬;對董事長王濤等17位高管給予警告,並各處3萬至90萬不等罰款,此次罰款金額共計358萬。而作為中介機構的保薦券商及會計師事務所,也一起收到證監會的點名批評。證監會表示,作為華澤鈷鎳2013、2014年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和恢復上市的保薦機構,證監會指出,國信證券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在2013年、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了存在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2018年6月,證監會依法對國信證券及其相關從業人員作出行政處罰。2018年12月,證監會依法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從業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由於華澤鈷鎳的違規,大批投資者進行了索賠。由於華澤鈷鎳目前已退市,賠付能力堪憂。眾多投資者不僅起訴了華澤鈷鎳,還將國信證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列入被告名單。《國信證券2020年半年度報告》顯示,受華澤鈷鎳虛假陳述案牽連,國信證券已被3300名華澤退投資者起訴索賠,索賠金額高達10.15億元。
根據成都中院最新下發的華澤退股民索賠案件一審判決書,投資者獲勝,賠付率為索賠金額的100%。在責任認定方面,法院判決書中對兩個中介機構進行了責任劃分,被告國信證券和被告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均需要對華澤退索賠判決第一項確定的被告的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中,國信證券對華澤的賠償義務在40%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瑞華對華澤的賠償義務在60%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20年1月10日,華澤鈷鎳發佈關於收到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的公告,稱法院判決公司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166名原告投資者賠付49055400.25元。值得留意的是此次法院還判決國信證券對上述判決賠付結果承擔40%連帶責任,判決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對上述判決賠付結果承擔60%連帶責任,並判決由華澤鈷鎳、國信證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承擔案件受理費。
據悉,目前此案件仍在進行二審程序,還沒有最終生效判決。維權律師認為,綜合目前情況初步判斷在2014年1月10日到2017年7月7日之間買入華澤鈷鎳股票,並且在2017年7月7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以及在2014年1月10日到2015年11月24日之間買入華澤鈷鎳股票,並且在2015年11月24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繼續發起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