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12月2日,證監會發布的一則消息稱,近日對北京藍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掛牌過程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這是監管部門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一個縮影。
北京天同律師事務所顧問何海鋒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披露是投資者自主選擇、自負盈虧的基礎。不過,從目前證券市場上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來看,無論是大股東減持、股票質押、上市公司資金運用,還是上市公司擔保等薄弱環節,其觸發“雷點”時絕大多數均涉及信息披露。可以預見的是,隨着高層及監管部門多次表態對資本市場違法行為“零容忍”,預計後續監管部門對於這類違法行為的打擊仍將持續保持“高壓”之勢。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嚴厲打擊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規以及中介機構嚴重失職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防止“帶病闖關”,淨化市場生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法治化是中國資本市場建設的基石。”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只有嚴厲打擊資本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才能進一步淨化市場生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券日報》記者據證監會網站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截至12月3日,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共開出266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從處罰類型來看,在266張罰單中,涉及信披違規的共101張,約佔全部罰單數量的38%。
在何海鋒看來,從本質上講,證券法其實也是一部“信息披露法”,即證券發行交易、上市、投資者保護以及各組織機構等章節都與信息披露有關。因此,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行為,也必然成為證券違法行為中的主要類型。事實上,隨着新證券法的實施,在全面推進註冊制改革的趨勢之下,監管部門的重心由事前實質審查轉為事後的嚴格執法,亦是應有之義。
值得關注的是,監管部門在加大對於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的同時,也在探索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譬如,10月23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證監會正在修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將進一步完善簡明清晰、通俗易懂等原則規定,鼓勵自願性披露,完善臨時報告事項,壓實董監高等相關主體的責任等。同時統籌滬深證券交易所對《股票上市規則》進行對照梳理,將以投資者需求為完善信息披露導向,持續優化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完善定期報告等編報規則,增強監管規則的系統性、易理解性、可操作性,給投資者一個真實、透明的上市公司。
田利輝表示,進一步改革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於在我國資本市場“風清氣正”的基礎上進一步實現“不干預”的市場化,在價值投資的基礎上實現資本市場對於資源配置的公允定價和優化。
何海鋒建議,從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角度看,市場定位、市場分層、證券品種、投資者結構的差異對於信息披露也會提出不同的要求,這些都是未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值得考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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