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盛源控股(00851)發佈公告,公司接獲聯交所日期為2020年5月12日函件,通知公司其決定,即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公司未能進行足夠程度的業務運作及持有足夠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以保證其股份維持上市地位,並受公司審查權的約束,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公司股份買賣。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及2B.08(1)條,公司有權要求該決定在收到決定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由上市委員會進行審查。
根據該函件,公司須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達至聯交所可能設定的任何復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致令聯交所滿意後,方可恢復公司股份買賣。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 (1)條,倘公司股份停牌持續達18個月,聯交所可取消公司股份的上市。
公司正在審閲該函件,就其於內部及與其專業顧問進行討論,並考慮提交要求將該決定轉介至上市委員會作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