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一年 中小銀行轉型獲“喘息”
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記者向家瑩)資管新規全面延期“靴子”終於落地。7月31日,來自央行官網消息顯示,《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業內俗稱“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同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為落實有關政策安排,《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範性文件、《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操作指引》過渡期同步延長至2021年底。但公募理財債券基金、公募分級基金的規範整改不作延期。
談及資管新規延長原因,央行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適當延長過渡期,能夠緩解疫情對資管業務的影響,有利於緩解金融機構整改壓力,也為金融機構培育規範的資管產品提供寬鬆環境。
同時,該負責人表示,對於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或整改雖延至2021年底,但進度快於計劃,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資本補充工具發行和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給予適當激勵。對於未按計劃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除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採取懲罰措施外,視情況採取監管談話、監管通報、下發監管函、暫停開展業務、提高存款保險費率等措施。
央行有關負責人強調,此次過渡期延長的政策安排,不涉及資管業務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並不意味着資管業務改革方向出現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部門研究提出了“過渡期適當延長+個案處理”的政策安排。具體包括三方面:一是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至2021年底,在鎖定2019年底存量資產的基礎上,由金融機構自主調整整改計劃。二是對於2021年底前仍難以完全整改到位的個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説明原因並經金融管理部門同意後,進行個案處理,列明處置明細方案,逐月監測實施,並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資產處置的配套支持措施。
一位機構人士表示,業內對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早已有預期,畢竟不符合資管新規的存量資管規模太大,壓降非標資產更是“難啃的硬骨頭”,僅用兩年多時間處理存量資產,對資管規模較大的金融機構來説難度確實大。
據普益標準調研統計,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全市場銀行機構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進度為53.82%,較上季度環比上升2.43個百分點。全國性銀行和城商行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進度剛過半,不及六成,而農村金融機構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進度不到50%,各類銀行機構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壓力較大。
普益標準研究員於康認為,過渡期延長,中小銀行機構在存量資產消化、投資者培養與教育、產品轉型面臨新老銜接陣痛等方面都將獲得一定“喘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