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6月7日消息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發文,表述央行數字貨幣如何影響你我?IT之家從報告中獲悉,早在2014年,人民銀行就啓動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前瞻性研究。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成為全球最早從事法定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官方機構。2017年底,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牽頭各商業機構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英文名字: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簡稱DC/EP)的研發。
不少人關心,央行數字貨幣是否會對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造成影響。對此,穆長春回應稱,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對目前的移動支付產生過大的影響,而是會給老百姓帶來更豐富的支付工具選擇,滿足更多的支付需求。“目前支付寶、微信是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支付。在央行數字貨幣推出以後,它實際上是把錢包裏的錢,由商業銀行存款貨幣轉換成央行貨幣,錢包本身並沒有變,只是錢包裏錢的形式或種類發生了變化,微信或支付寶依然是作為錢包為老百姓提供支付服務。”
下面是全文內容:
2014年,人民銀行啓動央行數字貨幣的前瞻性研究。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成為全球最早從事法定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官方機構。
“央行數字貨幣要來了!”近日,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户內測的照片在網絡上流傳開來。隨後,多地多部門關於央行數字貨幣試點的進展被接連披露,引發了人們的普遍關注。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怎麼使用?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的日常生活又會帶來哪些影響?
央行數字貨幣是人民幣的數字化
我國是最早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國家之一。早在2014年,人民銀行就啓動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前瞻性研究。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成為全球最早從事法定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官方機構。2017年底,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牽頭各商業機構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英文名字: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簡稱DC/EP)的研發。
“央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的一種數字形式,它本身不是新的貨幣。”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告訴記者,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兑換,以廣義賬户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户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具體而言,首先,數字人民幣由人民銀行發行,是有國家信用背書、有法償能力的法定貨幣。與比特幣等虛擬幣相比,數字人民幣是法幣,與法定貨幣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而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資產,沒有任何價值基礎,也不享受任何主權信用擔保,無法保證價值穩定。這是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資產的最根本區別。
在發行和兑換方面,數字人民幣採取了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和兑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幣兑換給指定的運營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兑換給公眾。這種雙層運營體系和紙鈔發行基本一樣,因此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產生大的影響,也不會對實體經濟或者金融穩定產生大的影響。
關於以廣義賬户體系為基礎,穆長春解釋,銀行賬户體系是非常嚴格的體系,一般需要提交很多文件和個人信息才能開立銀行賬户,而在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下,任何能夠形成個人身份唯一標識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户。“只要能夠證明你的身份,就能把它當成賬户使用,比如説你的車牌號就可以成為數字人民幣的一個子錢包,當你通過高速公路或者停車的時候進行支付,這就是廣義賬户體系的概念。”
所謂支持銀行賬户松耦合,是指不需要銀行賬户就可以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這對於一些農村地區或者邊遠山區羣眾來説,即使沒有銀行賬户,也可以通過數字錢包享受相應的金融服務,有助於實現普惠金融。此外,對於沒有國內銀行賬户的境外旅遊者等人羣,也可以通過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更方便地進行小額支付。
數字人民幣如何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事實上,當人民銀行把央行數字貨幣兑換給指定運營機構去發行,該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準備金,這就是1∶1的兑換過程。這樣能夠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會超發,也沒有市場炒作空間。
“歸結到一點,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支付工具,體現的是貨幣的基本職能。”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實際上是人民幣的數字化,是數字版本的人民幣。
不會衝擊微信支付寶
根據央行2019年10月發佈的《2018年中國普惠金融指標分析報告》,截至2018年末,中國人均擁有7.22個銀行賬户,全國使用電子支付成年人比例超八成。那麼,在我國電子支付體系這麼發達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研究和推出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有着深遠意義。穆長春表示,比特幣和其他一些加密資產的出現,會對一個國家的貨幣主權產生一定影響。推出央行數字貨幣,首要目的是為了保護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同時,數字人民幣的出現會提高支付系統效率,提升人民幣支付的便利化水平。“大家都知道,一到‘雙11’‘618’這種購物高峯時段,零售支付系統的壓力是非常大的,那麼數字人民幣也要能夠滿足這種高併發的、零售的需求,為提高整個支付系統的效率作出貢獻。”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應用經濟系助理教授肖筱林分析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解決現金和電子支付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的兩個問題,一是紙鈔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的風險;二是基於現有銀行賬户緊耦合模式的電子支付,無法滿足公眾匿名支付的需求。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投融資研究中心主任黃國平看來,現有的紙幣和硬幣印製發行成本高、攜帶不便,因此存在數字化的必要性。而央行數字貨幣一旦啓用,會極大節約造幣所需各項成本。
疫情之下,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減少貨幣交易中的病毒傳播機會。中國人民大學監管科技與金融科技實驗室執行主任楊東表示,機構和個人都會在短時間內更加傾向於使用包括央行數字貨幣在內的非直接接觸的交易媒介,央行數字貨幣將會以此為契機,加速其發行與應用。
不少人關心,央行數字貨幣是否會對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造成影響。對此,穆長春回應稱,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對目前的移動支付產生過大的影響,而是會給老百姓帶來更豐富的支付工具選擇,滿足更多的支付需求。“目前支付寶、微信是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支付。在央行數字貨幣推出以後,它實際上是把錢包裏的錢,由商業銀行存款貨幣轉換成央行貨幣,錢包本身並沒有變,只是錢包裏錢的形式或種類發生了變化,微信或支付寶依然是作為錢包為老百姓提供支付服務。”
事實上,對於習慣使用移動支付的廣大羣眾而言,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已經成為一種公共產品或服務,一旦出現服務中斷等極端情況,會對社會經濟活動和羣眾生活產生非常大的影響。這就要求人民銀行作為一個公共部門,要提供類似功能的工具和產品,作為相應公共產品的備份。
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是市場化選擇過程
使用移動支付時,人們有時會遇到一些尷尬場景:比如在沒有網絡的地下停車場繳費,或者在信號不佳的飛機、郵輪上購物,除非身上有現金,否則連買瓶水都很困難。使用央行數字貨幣就可以避免這類問題。在應用場景方面,央行數字貨幣能夠像紙鈔一樣實現“雙離線支付”,即在收支雙方都離線的情況下仍能進行支付。未來只要手機安裝了數字人民幣的錢包,不需要網絡,也不需要信號,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相互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或支付。
同時,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滿足人們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目前的支付工具如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支付都是跟傳統銀行賬户體系綁定的,無法滿足匿名需求。數字人民幣則不依賴於銀行賬户,擁有可控匿名的功能,對於一些合理合法的小額支付行為,可以實現匿名狀態支付,從而保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
“手機碰一碰就能支付,央行數字貨幣錢包安全嗎?”“邊遠農村地區的老年人能學會用嗎?”從一些網友留言中,可以看出網民羣眾對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安全和普適程度的高度關注。
“大家大可不必擔心這種安全問題。”穆長春説,在產品設計方面,數字人民幣交易前需要有一個主動確認,不進行確認就無法完成交易,可以保證資金安全。同時,央行數字貨幣如果真的發生了盜用等行為,對於實名錢包,數字人民幣可提供掛失功能。
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普適性,據介紹,設計數字人民幣時已經充分考慮到不願意用或者沒有能力用智能終端人羣的需求,以後無論是用IC卡、功能機或者其他的硬件,都可以實現央行數字貨幣的支付。“央行數字貨幣是為全國人民服務的支付工具,不會光滿足使用智能終端的人羣,所有老百姓的需求都是要照顧到的。”
央行數字貨幣是否會完全替代現金?穆長春表示,從世界範圍來看,現鈔無論從絕對量還是相對量上,都出現了下降的趨勢,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都進入了輕現金社會。央行數字貨幣的出現和流通,能在多大程度、多快速度上對原來的紙鈔進行替代,取決於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能否滿足大眾的需求,能否便利老百姓的支付。“這不是一個強制的過程,而是一個市場化選擇的過程。我們從老百姓的需求出發設計數字人民幣,也是從市場化的角度來實現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和使用。”
助力治理腐敗
在紀檢監察機關的通報中,經常能看到這樣一些案例:某領導幹部收受他人鉅額賄賂,某基層幹部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困難羣眾救濟資金,某職務犯罪外逃人員通過地下錢莊將贓款洗白……那麼,央行數字貨幣在打擊腐敗和職務犯罪方面能夠發揮怎樣的作用?
在穆長春看來,作為支付工具,在設計中,央行數字貨幣根據掌握客户信息的強度不同,把數字人民幣錢包分成幾個等級。如果是進行大額支付或者資金轉移,則必須申請實名錢包。對於大額的貪污賄賂以及洗錢等行為來説,由於在信息上是實名的,能夠為案件調查和資金追蹤提供相應幫助。
針對易發多發的侵害基層羣眾利益問題,數字貨幣同樣大有可為。在很多民生資金的發放過程中,可以通過數字貨幣智能合約的方式實現定點到人,將有關資金直接發放到羣眾的數字錢包上,不再經過層層的中間環節,從而在事前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的可能性。
實踐中,一些腐敗分子會通過將大的交易拆散,化整為零來逃避監管。應用到央行數字貨幣領域,可能會出現通過小額的匿名錢包,進行相應的違法犯罪活動。那麼匿名錢包是不是就無法監管了呢?答案並非如此。
“我們要在保護個人隱私和防止犯罪之間取得一個平衡。”穆長春表示,數字人民幣採取了很多技術手段,來保證用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不被侵犯,但對於貪污腐敗、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也不能姑息。在有權機關嚴格依照程序出具相應法律文書的情況下,必須要進行配合,進行相應的數據驗證和交叉比對,為打擊違法犯罪提供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