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貸款資金不得用於買房炒股

5月9日,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要求,貸款資金不得用於購房、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同時嚴格禁止商業銀行與有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記錄的第三方機構合作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將互聯網貸款定義為“商業銀行運用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信息通信技術,基於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進行交叉驗證和風險管理,線上自動受理貸款申請及開展風險評估,並完成授信審批、合同簽訂、放款支付、貸後管理等核心業務環節操作,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於借款人消費、日常生產經營週轉等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辦法》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單户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風險管理方面,《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針對互聯網貸款業務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在貸前、貸中、貸後全流程進行風險控制,加強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管理,同時防範和管控信息科技風險。

規範合作機構管理方面,《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合作機構准入和退出機制,在內控制度、准入前評估、協議簽署、信息披露、持續管理等方面加強管理、壓實責任。對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辦法提出加強限額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互聯網借款人權益保護機制,對借款人數據來源、使用、保管等問題提出明確要求。

銀保監會表示,制定辦法是完善我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監管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彌補制度短板,防範金融風險,提升金融服務質效。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根據社會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並適時發佈實施。

此外,為儘可能地保證現有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連續性和保護客户權益,《辦法》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設置2年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後,商業銀行存量互聯網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規定。

規定

銀行應向借款人披露合作機構信息

目前,商業銀行通過多種方式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有效規範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各類機構之間優勢互補、提高效率,但部分銀行對合作機構管理較為粗放,如沒有建立全行統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機構資質存在缺陷、對合作機構的持續性管理不足等,引發銀行聲譽風險。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各類合作機構的全行統一的准入機制,並實施分層分類管理。與合作機構簽訂的書面合作協議中,應明確合作範圍、操作流程、各方權責、風險分擔、客户權益保護等內容。合作協議應體現收益和風險相匹配的原則。

同時,商業銀行應當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與合作機構的信息、合作類產品的信息、自身與合作各方權利義務等,避免客户產生品牌混同。

《辦法》要求,銀行應按照適度分散的原則選擇合作機構,避免對合作機構的過度依賴;在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時,商業銀行應當按照自主風控的原則審慎開展業務,避免成為單純的資金提供方,同時將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總額納入限額管理,並對單筆貸款出資比例實行區間管理。

單户個人消費信用貸款授信額度不超過20萬元

《辦法》規定,互聯網貸款應當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的原則。單户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同時,商業銀行應根據自身風險管理能力,按照互聯網貸款的區域、行業、品種等,確定單户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上限。對期限超過一年的上述貸款,至少每年對該筆貸款對應的授信進行重新評估和審批。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按照法律法規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設行政許可,商業銀行均可按照《辦法》規定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另一方面,在強化風險管理、加強監管的同時,對用於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及期限作了相應靈活處理,有助於確保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小微企業融資的連續性,提升小微企業和小微企業主信用貸款的佔比,在疫情防控和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關鍵期可以有效支持實體經濟。

銀行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借款人風險數據

據介紹,《辦法》在多個章節全面提出消費者保護要求。

一是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互聯網借款人權益保護機制,將消費者保護嵌入互聯網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做到賣者盡責。

二是圍繞借款人數據來源、使用、保管等問題,對商業銀行提出明確要求,特別對取得借款人風險數據授權時進行了具體規定。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借款人隱私數據保護。《辦法》規定,如果需要從合作機構獲取借款人風險數據,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合作機構的數據來源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並已獲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明確授權。商業銀行不得與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第三方開展數據合作。不得將風險數據用於從事與貸款業務無關或有損借款人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借款人風險數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是要求商業銀行落實向借款人的充分信息披露義務,應充分披露貸款主體、實際年利率、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還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諮詢投訴等信息,切實保障客户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四是嚴格禁止商業銀行與有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記錄的第三方機構合作。

《辦法》要求,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應主要服務於當地客户,審慎開展跨註冊地轄區業務,有效識別和監測跨註冊地轄區業務開展情況。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其他條件的除外。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地方法人銀行應當堅守發展定位,在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時主要服務當地客户。

考慮到各家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以及風險管理能力差異性較大,《辦法》暫未對地方法人銀行開展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設置統一的定量指標進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銀行應結合自身風控能力審慎開展此類業務,並確保有效識別和監測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

【來源:北京青年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436 字。

轉載請註明: 互聯網貸款資金不得用於買房炒股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