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熱評丨股票面值退市,不應一退了之

每經評論員吳治邦

進入2020年,面值退市節奏明顯加快。數據顯示,2019年全年,滬深市場上共有雛鷹退、華信退、印紀退、退市大控、神城A退、退市華業等6只個股,出現了面值退市的情況。而今年截至5月29日,已經有4家上市公司出現了面值退市的情況,約佔退市原因的50%,已然成為第一大“退市殺器”。

表明上來看,上文提及的公司是因股價低於面值,而觸發了股票終止上市情形。但認真分析後可發現,這些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大多存在着嚴重的違法違規現象,如違規擔保、資金違規佔用、信息披露違規、操縱證券市場等。

因此,嚴格執行面值退市的制度固然值得肯定,有助於優勝劣汰,亦是保障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但是,如果將退市原因籠統概括為低於面值,而缺乏“誰是導致面值退市的罪魁禍首”的調查,責任人在圈錢後卻可享受違法違規的成果,那麼面值退市就可能異化為逃避輿論聚焦的途徑。

以近日將面值退市的盛運環保為例,這家昔日的垃圾焚燒行業龍頭,股價從2012年一路上揚,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裏,股價翻了近6倍,二級市場參與的投資者人數眾多。不過,自2017年起,公司就身陷鉅額債務的泥潭,先後被爆出違規擔保、資金被實控人佔用、信披違規等醜聞。

截至6月1日,盛運環保股價已連續20個交易日持續低於1元。根據該公司公告指出,《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創業板不接受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請,公司股票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將不能重新上市。

像盛運環保這類的公司,一旦遠離滬深市場,其輿論關注度自然會大大降低,但目前已呈現的違法違規事項卻讓人觸目驚心。比如為安徽盛運重工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等9家公司違規提供擔保達21億元、實控人及其關聯企業累計佔用上市公司15億元、實控人利用馬甲賬户在二級市場上買賣股票等。上述這些情況,自然難逃“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的嫌疑。但是,隨着輿論的關注度降低,外界自然擔心所涉違法違規的行為被忽略。

對比而言,如果涉事公司仍維持着上市地位,違法違規的行為則會因股票仍在滬深市場交易而一直被聚焦。如在ST康美一案裏,證監會在2019年8月16日向公司及相關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但只涉及到行政處罰措施,外界一直聚焦有無刑事調查的進展。2020年5月14日,證監會專門對外表示,除了此前的行政處罰,相關中介機構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行政調查審理程序中,已將康美藥業及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為移送司法機關。

筆者認為,成熟的退市制度,必須要有嚴厲的事後追責、可操作的股東賠付機制,進而形成一個閉環,外界對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方有信心。

當前,面值退市的公司也會受到《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的監管,對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均有規定。儘管非上市公眾公司數量同樣眾多,但從證監會官網披露的執法信息來看,對這部分公司的監管仍有待加強。

從給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傷害的嚴重程度來看,面值退市公司給投資者造成鉅額損失,破壞了資本市場秩序。因此,證監會應當對這部分類型的公司予以特別關注,細查“誰是導致股票面值退市的罪魁禍首”、“誰是傷害全體股東利益的責任人”,始終讓其站在聚光燈下,協同其他部門,定期披露刑事調查、行政調查的進展,別讓違法違規的行為被市場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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