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肖瑋 李雲琦)8月11日,上市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 002450)披露公告稱,對於公司參股的碳纖維企業康得複合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康得復材”),公司於近日收到了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2019)冀10破5號《民事裁定書》。
公告顯示,此次破產重整的申請人為寧波維盛鼎軒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被申請人(即:債務人)為康得復材。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廊坊市中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裁定受理被申請人的重整一案,根據債權人會議及會後核查的情況,債務人、債權人對管理人核查的國家税務總局廊坊市安次區税務局等118户債權人的126筆債權以及辛曉光等131筆職工債權均無異議,法院予以確認。後續經管理人核查確認無爭議的債權再補充確認。
康得新表示,公司將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完成康得復材的重整工作,並持續關注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此前,今年8月4日,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在官網上掛出公告顯示,7月29日,廊坊市中院根據康得復材管理人的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裁定批准康得復材重整計劃並終止康得復材重整程序。
企查查顯示,康得復材法定代表人為康得新創始人鍾玉,註冊資本6.25億,前三大股東分別為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康得集團”)、上市公司康得新和北京益聖恆通科技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分別持股45.60%、14.40%和10.40%。
值得注意的是,康得集團為康得新大股東,鍾玉為康得集團法定代表人兼實際控制人,其已於2019年12月16日因涉嫌犯罪被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
去年5月30日,康得新在《2018年年報的問詢函的回覆》中表示,康得新於2016年4月以自有資金投資康得復材9000萬元,佔比14.40%,投資內容主要為碳纖維車體及部件產業化項目。
當時,康得新表示,受公司及控股股東康得集團的債務危機影響,公司對康得復材的股權被債權人凍結,康得復材的財務狀況及生產經營已處於非正常狀態,地方政府也在針對幫助公司早日擺脱困境、迴歸發展進行協調;上述股權投資的安全性存疑,但尚無確切的證據證明是否存在無法收回本金的情形。
去年12月6日,廊坊市中院在披露的關於康得復材重整一案選任管理人的公告中,曾提及康得復材負債約17億元。
其表示,法院對康得復材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主要內容包括康得復材核心業務為碳纖維複合材料結構件的生產,主要面向汽車、航空等市場,相關生產資料、技術研發均保留完整,主要資產為土地、廠房、機器設備及相關專利,長期股權投資等,負債約為17億元,或有債務不詳。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肖瑋 李雲琦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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