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中國經濟的不斷髮展以及我國富豪人數的不斷增加,大家可能也發現了一個現象,就是許多我國的富豪,都在賺錢之後選擇移民。但是,這些富豪們在移民之後卻沒有離開,反而繼續在中國“撈金”。
對於這樣一種現象,不少人就感到十分的疑惑,為什麼這麼多富豪都想要將自己的國籍改成外國的?難道真的就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嗎?但有的人卻表示十分的“理解”,不少富豪選擇國外除了認為國外的生活“好”以外,還有一點就是想以此來“避税”。
根據相關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資產超過千億的移民富豪就超過了1.5萬,排名全球第一。同時,這一數據也是比排名第二俄羅斯的8000多人,多了將近一倍。而如此大規模的移民行為,背後所伴隨的税務“缺口”也是非常的大。
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税收是十分重要的。同時,作為中國的公民,也有依法納税的義務。但是,卻仍有不少公司和個人,為了“省錢”選擇將公司在國外註冊或是移民來進行“避税”。
對於這樣一種情況,我國也是開啓了“全球徵税”模式,發佈了《個人所得税修正案》,針對全球範圍內的徵税情況做了新的規範與改變。這也使得不少想要通過移民來“避税”的富豪,被“盯上”了。
規定表示,允許政府對我國的海外公民進行徵税。具體來説,就是凡是在我國境內擁有固定住所,或是全年在我國的居住時間達到半年及以上的,就將會被定義為我國的“税務居民”。
而一旦被定義為我國的“税務居民”,這個人在全球範圍內的收入就都需要向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税。所以,隨着這次我國“全球徵税”的開始,那些國籍“在國外”的中國人也要“交税了”,移民富豪的財富“兜不住”了。
其實,這樣的一種“全球徵税”的模式,在一些歐美國家早就開始實行了。而不少國家也是因為這一制度,在税務方面都獲得了比較可觀的收入。
而説到全球徵税,就不得不提一個系統,那就是“CRS”。CRS又叫《共同申報準則》,是由OECD組織以及其成員國對各國國內的他國税收居民的金融賬户信息進行交換的一種模式,以此來打擊跨國的金融賬户“逃避税務”的行為。
舉個例子,比如我國一位富豪到了英國,並在國外存了一筆錢,那麼英國的相關銀行,就需要把這位中國人存款的相關信息披露給中國的相關税務部門。同樣如果有英國人到中國的銀行存錢,中國的銀行也會將這個人的信息披露給英國。這樣一來,對於各個國家掌握自己國家的“税務居民”在海外是否有“偷税漏税”行為,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而如果一旦發現有我國的“税務居民”有這種“藏匿資金”的行為,國家將對其進行罰款以及補繳税款等行為,同時還要對這類資金的合法性以及來源進行查驗。
我國這一制度的出台,對於那些拿着海外身份卻在中國“大筆撈金”的中國富豪們來説,可以説是“麻煩”大了。畢竟,再想要靠着這樣的行為來“省錢”似乎是不太可能了。同時,以前少繳的税款更是可能需要再補回來,而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不知道,在這之後,還會有富豪想要移民嗎?對此,你怎麼看呢?你認為富豪移民,到底是為了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