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4日電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七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清理規範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提出,到2022年,科學規範透明的口岸收費機制基本形成,口岸服務效能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明顯改善,進出口合規成本明顯降低。
資料圖:集裝箱港口。中新社記者 駱雲飛 攝
《行動方案》明確,到2022年,科學規範透明的收費機制基本形成,口岸服務效能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明顯改善,進出口合規成本明顯降低。
《行動方案》提出了九方面主要任務:
一是進一步完善港口收費政策。落實將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降低20%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政策。進一步減並港口收費項目,研究將港口設施保安費併入港口作業包乾費。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費標準,進一步擴大船方自主決定是否使用拖輪的船舶範圍。研究推進貨物港務費改革。根據形勢變化,修訂《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落實將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免徵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政策,研究明確2020年港口建設費徵收期滿後相關政策。
二是建立海運口岸收費成本監審調查制度。對實行政府定價的收費項目,建立成本監審制度,全面及時開展成本監審,將成本監審結果作為調整價格的重要依據。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必要時開展成本調查,為合理制定相關政策、規範市場行為提供依據。
三是規範引導船公司收費行為。發揮大型國有海運企業引領作用和行業組織自律作用,推動船公司合理調整海運收費結構,規範簡化收費項目,取消不合理附加費,嚴格執行運價備案制度。鼓勵我國海運企業通過上下游融合發展和聯盟等方式,壯大國際物流業務,引入競爭實現運輸成本降低。
四是加強船代、貨代收費監管。規範船代、貨代收費名稱和服務內容,推動精簡收費項目,進一步規範船代、貨代明碼標價行為。
五是規範港外堆場收費。加強對港外堆場收費行為指導規範。推動堆場規範洗修箱、二次吊箱等作業標準及收費行為,加強監督檢查,依法打擊違法違規收費行為。
六是完善收費目錄清單制度。進一步強化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對現有清單全面梳理規範、動態調整,做到清單與實際相符、清單外無收費。探索建立依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全國性海運口岸收費及服務信息發佈平台,集中公示各海運口岸各環節收費及服務信息,便於貨主進行比較選擇和社會監管。
七是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各部門在海運口岸通關環節設立的管理審批事項,進一步取消不合理或與發展形勢不相適應的事項。鼓勵理貨、拖輪、委託檢驗等市場經營主體進入,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降低海運口岸檢驗檢疫環節收費。對屬於政府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壓縮海運口岸進口、出口邊境和單證合規時間,提高通關效率。繼續推動港口、海關、鐵路、民航、銀行、保險等信息平台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信息平台互聯互通、相互融合,實現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提升進出口貿易數字化水平和智能化管理能力。
八是加強監督檢查。持續加強海運口岸收費監管,保持高壓態勢,依法查處強制服務並收費,明碼標價不規範等違規收費行為。重點查處港口、檢驗檢疫環節不落實優惠減免政策行為。
九是開展簡化收費模式試點。選擇部分規模較大的港口開展試點工作,整合海運口岸相關單位資源,清理簡化收費項目,探索為貨主提供一站式繳費服務,並逐步推廣。
《行動方案》要求,各部門、各地區要對照本行動方案主要任務分工和時限安排,制定具體方案,壓實責任,確保任務落地,取得實效。相關企業要切實承擔應有責任義務,積極發揮帶頭引領作用。相關行業組織要依法加強行業自律。
強調要加強各海運口岸交流,相互借鑑學習。及時通報政策貫徹實施中問題和負面典型,加強整改;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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