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從嚴,違法卻不減。2020年上半年,證監會繼續嚴打財務造假和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證券欺詐行為,新增各類案件165件,向公安移送59件,作出行政處罰98份,罰沒金額合計38.39億。
繼“兩康”造假大案之後,上半年又有多個財務造假大案被處罰。不僅有“德隆系”唐萬新等人操控斯太爾(000760.SZ)虛構技術轉讓,虛增利潤2.8億元;還有東方金鈺(600086.SH)虛構翡翠原石銷售,虛增利潤3.5億元;也有長園集團(600525.SH)利用委託代銷業務提前確認收入;以及年富供應鏈為兑現重組承諾將“有毒資產”裝入寧波東力(002164.SZ),虛構境外業務等,虛增利潤4.3億元。
“財務造假影響惡劣,嚴重破壞市場誠信基礎。上半年,證監會對35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進行了立案調查,包括宜華生活(600978.SH)、豫金剛石(300064.SZ)、維維股份(600300.SH)等。”證監會8月7日通報稱,上半年已對43起虛假陳述案件做出行政處罰,其中部分案件市場影響惡劣。
在信息披露類違法案件中,除財務造假外,另一個主要違法類型是大股東、實控人將上市公司當做“提款機”,通過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方式,侵佔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進行利益輸送。
今年上半年,因沒有按規定披露此類重大信息披露行為而被立案調查的案件就有24起。
一種典型類型為,虛構業務向大股東轉移資金。比如,新光圓成(002147.SZ)假借支付股權款、債務轉移等手段,向大股東提供資金14億元,未如實披露。
另一種是為關聯方提供鉅額擔保。比如,銀河生物(000806.SZ)先後15次為大股東等關聯方對外借款提供擔保累計15.4億元未如實披露。
還有一種則是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操控多家上市公司違規佔用資金。比如,富控互動(600634.SH)、尤夫股份(002427.SZ)實際控制人以上市公司名義對外借款、以上市公司銀行存款為質押向銀行貸款,資金轉入大股東控制的賬户。
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看門人”作用缺失。上半年,證監會對6家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項目中涉嫌未勤勉盡責進行一案雙查,對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做出行政處罰告知。今年前6個月新增中介違法案件10起,其中涉及審計機構8起,保薦機構1起,評估機構1起。
調查發現,有的審計機構甚至會配合上市公司偽造銀行存款和詢證回函,有的在收入、關聯方審計中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或者在風險評估、控制測試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除上述信息披露違法案之外,內幕交易案和市場操縱案上半年呈現出新特點。其中,上半年內幕交易案發數量呈下降趨勢,但利用併購重組、業績大幅波動進行不公平交易仍較多發。值得注意的是,避損型內幕交易案件同比增長。
雖然監管層運用科技監管等方式提升了對市場操縱的打擊力度,但惡性操縱市場案件仍然較多。從操縱市場案件看,實際控制人夥同市場機構操縱本公司股票價格案件時有發生。
比如,有上市公司實控人涉嫌動用數百個證券賬户拉抬股份配合減持,非法獲利數億元;還有新三板掛牌公司太一雲實控人為符合創新層條件,拉抬公司股價。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全面貫徹落實金融委“零容忍”要求,從重、從快、從嚴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惡性操縱市場及內幕交易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綜合運用一案多查、行政處罰、市場禁入、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以及刑事追責、民事賠償等全範圍立體式追責機制,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淨化市場生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6月份曾表示,財務造假是資本市場體內的毒瘤。“治理財務造假行政罰款多少不是最主要的,後續的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構成了立體化的懲治體系,這更為重要。”易會滿認為,資本市場不法行為者,一怕坐牢,二怕被大眾投資者訴訟索賠。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佈《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推動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付諸實踐,備受期待的“中國版”集體訴訟制度正式落地。而據易會滿此前透露,“今年會有幾個投資者訴訟的案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