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7日訊 今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公佈相關處罰信息顯示,興業信託因存在違規發放土地儲備信託貸款、違規剛性兑付等多項違規,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福建監管局(簡稱:福建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其處以罰款295萬元。
同時,時任興業信託業務審批中心副總經理邵永煒,因對興業信託部分違規負有相關責任,福建監管局依據相關規定,對其予以警告。
中國網財經瞭解,興業信託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風險項目填報不準確、固有資產分類不準確、使用信託計劃資金置換“四證不全”房地產開發項目融資、違規發放土地儲備信託貸款、違規剛性兑付、信託產品投資者人數不符合規定、併購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信息披露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