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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修訂出台《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 將設立全國外商投資投訴中心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財經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魏宇晨):中國商務部8月31號發佈《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完善外商投資投訴工作有關制度,更好地維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這一《投訴辦法》將於今年10月1號起正式實施,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將據此設置全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

  新的《投訴辦法》共五章、33條,進一步細化了《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要求。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介紹,它是中國新的外商投資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頒佈實施是中國加快邁向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步。“通過完善外商投訴工作機制和制度,及時推動解決外國投資者反映的突出問題,將更加有利於促進中國政府與外國投資者之間形成良性互動的關係,更好地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穩定外商投資預期和信心,進而助推我國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按照相關規定及《投訴辦法》,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將設置全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

  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副局長李勇介紹:“《投訴辦法》對全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職責權限進行了新的界定,使投訴中心的定位更加明確。當前,投訴中心的主要職能有四個方面:受理外商投資企業在華投訴、投訴預防、投訴工作管理與政策建議報送。”

  《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了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享有的各項實體權利,強化了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同時完善了外資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救濟途徑,首次在基礎性法律層面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方面的制度。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蔣成華具體介紹:“在徵收補償方面,明確規定應當按照被徵收投資的市場價值及時給予補償。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進一步加大了對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禁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加大了對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