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3日訊 日前,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公佈的公司部關注函(〔2021〕第184號)顯示,2021年4月22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展健康”,000813.SZ)披露公告稱與全球碳資產有限公司及香港排放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簽署《投資意向書》,就控股標的公司或與標的公司合作達成框架性約定。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請德展健康核實説明以下事項:
1.用簡明的語言説明與標的公司的合作模式、盈利模式,相關業務與公司現有業務的是否具有協同性,公司是否具有開展相關業務的資質,並充分提示相關業務開展可能面臨的風險。
2.公司認為框架性約定不存在重大風險及重大不確定性的原因,該約定是否具有有效期,排他性合作期限外協商一致是否可隨時終止約定而無需支付違約金。
3.補充披露標的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公司後續資金支付來源。
4.結合框架性約定對你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合作事宜實際進展階段等,補充説明進行臨時信息披露的依據,是否存在“蹭熱點”炒作股價的情形。
5.請核實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近三個月內的持股變動情況、質押情況,説明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的情形,並向我部報備相關內幕知情人名單及未來三個月內相關人員股份減持的計劃。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請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2021年4月26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德展健康成立於1981年1月1日,註冊資本22.41億元,於1998年5月19日在深交所掛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美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5.48億股,持股比例24.44%。
公司官網顯示,公司專注於心腦血管藥物、抗癌腫瘤藥物、保健產品、功能性飲料、生態水等領域。公司發揮研發優勢,優化組合產品結構,根據產品發展需要,引進滿足多種劑型生產需求的生產線,增加註射劑、生物製藥、中藥製劑等產品。
公司於2021年4月22日發佈的《關於全資子公司簽署《投資意向書》的公告》顯示,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德嘉健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嘉健康”)與全球碳資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碳資產公司”)及香港排放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排放權交易所”)簽署《深圳德嘉健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與全球碳資產有限公司關於香港排放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之投資意向書》為框架性約定,是對雙方合作的框架性安排,不存在重大風險及重大不確定性。
碳資產公司及標的公司均系依中國香港地區法律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碳資產公司持有標的公司98.5%的股權。公司看好標的公司排放權交易所未來發展前景,與碳資產公司就標的公司的合作事宜進行了初步接觸,達成意向性條款,於2021年4月21日簽訂此協議。
德嘉健康是德展健康為響應國家政策號召,踐行綠色發展,引領低碳革命,致力於實現生態平衡與人類健康而設立的健康產業投資持股平台。標的公司是香港正式備案的交易所之一,為香港領先的環境資源產品交易機構,主要經營綜合性環境資源產品及衍生性金融產品交易,主要服務包括各類產品的報價、交易、結算、交割、存管及節能減排相關信息與諮詢服務。標的公司先後和國內30餘家林業公司簽訂碳匯相關合作合同,並已簽約碳匯量約7500萬噸。
此外,各方同意,在協議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德展健康承諾在共管賬户設立後10個工作日內將意向金人民幣2000萬元支付至共管賬户內。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公司部關注函〔2021〕第184號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稱與全球碳資產有限公司及香港排放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標的公司)簽署《投資意向書》,就控股標的公司或與標的公司合作達成框架性約定。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核實説明以下事項:
1.用簡明的語言説明與標的公司的合作模式、盈利模式,相關業務與公司現有業務的是否具有協同性,你公司是否具有開展相關業務的資質,並充分提示相關業務開展可能面臨的風險。
2.你公司認為框架性約定不存在重大風險及重大不確定性的原因,該約定是否具有有效期,排他性合作期限外協商一致是否可隨時終止約定而無需支付違約金。
3.補充披露標的公司主要財務數據,你公司後續資金支付來源。
4.結合框架性約定對你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合作事宜實際進展階段等,補充説明進行臨時信息披露的依據,是否存在“蹭熱點”炒作股價的情形。
5.請核實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近三個月內的持股變動情況、質押情況,説明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的情形,並向我部報備相關內幕知情人名單及未來三個月內相關人員股份減持的計劃。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2021年4月26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同時,提醒你公司及全體董事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