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4日訊 記者剛剛從商務部網站獲悉,今天中國商務部部長鐘山與德國駐華大使葛策、歐盟駐華大使鬱白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該協定談判於2011年啓動,共歷時8年。2019年底,中歐雙方宣佈結束談判。
協定包括十四條和七個附錄,主要規定了地理標誌保護規則和地理標誌互認清單等內容。協定納入雙方共550個地理標誌(各275個),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
我國地理標誌產品豐富。根據協定,安溪鐵觀音、五常大米、四川泡菜等我國第一批100個知名地理標誌將在協定生效後立即獲得歐盟的保護,有效阻止仿冒等侵權行為的發生。第二批175個地理標誌將於協定生效後四年內獲得保護。根據協定,我國相關地理標誌產品有權使用歐盟的官方標誌。同時,《協定》為雙方地理標誌提供高水平的保護,可為歐盟優質特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消除後顧之憂,有利於消費者獲得更多優質歐洲特色產品,滿足更美好生活的需要。
近年來,中歐貿易規模不斷擴大。中歐簽署地理標誌協定,相互承諾提供高水平保護,將有利於促進雙邊地理標誌產品貿易,充分體現中歐雙方堅持開展自由和開放貿易、支持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體制的承諾。在當前形勢下,協定的簽署必將為中歐經貿合作發展提供新的動力。
接下來,中歐雙方將按照各自法律規定履行協定的生效程序,使協定儘早惠及中歐雙方企業和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