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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6日印發《關於適用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對税優健康險的投保險種和被保險人羣體等方面進行擴圍,將於8月1日起實施。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通知》主要包括5個方面內容。一是將適用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範圍擴大到商業健康保險的主要險種 ,包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讓人民羣眾有更多選擇。不再設計標準化條款 ,充分考慮消費者需求,增加產品保障內容,提高靈活性,僅對既往症人羣設置承保要求,其他產品設計內容均交給市場主體。同時強化事後回溯分析,確保定價合理、經營可持續。
二是針對目前既往症人羣保障不足的現狀,要求將其納入醫療保險承保範圍 ,允許人身保險公司針對既往症人羣設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結合自身經營能力和市場需要開發保障額度更高、責任更豐富的產品。鼓勵開發針對既往症和老年人等特定人羣的長期護理保險、疾病保險產品。
三是擴大產品被保險人羣體 ,投保人可為本人投保,也可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四是對人身保險公司所有者權益、償付能力充足率等提出明確要求,確保經營主體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
五是通過行業統一的商業健康險信息平台為投保人建立信息賬户 ,記錄其投保的所有適用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信息,方便消費者即使購買不同公司的產品,亦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税收抵扣。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適用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於2015年5月開始試點,2017年7月推廣至全國。購買適用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予以税前扣除,限額2400元/年(200元/月) 。經過多年實踐,政策效果初步顯現。為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税政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經過充分調研並商有關部門,決定擴大適用保險產品範圍。
據瞭解,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指導人身保險公司抓緊推出相關產品,督促人身保險公司提高專業能力,加大人才隊伍、信息系統建設等資源投入,確保適用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業務健康發展。與此同時,強化監管,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