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邁出重要一步

由 無英 發佈於 財經

  連平 劉濤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印發《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這是建立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與識別機制,完善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機構監管框架,有效落實“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重要舉措。

  美國次貸危機的教訓表明,一些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存在“大而不能倒”的潛在道德風險,一旦發生問題,可能傳導至整個金融體系,進而對宏觀經濟運行帶來災難性衝擊。自2011年起,金融穩定理事會每年發佈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從附加資本要求、槓桿率等方面對入選銀行提出更高要求,強化風險監測和預警。參照上述標準和要求,不少國家根據自身實際建立了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政策框架。

  我國在這方面起步較晚,但具備良好的基礎。除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大型銀行入選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外,2014年原中國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全球系統重要性評估指標披露指引》,要求表內外資產餘額超過1.6萬億元的商業銀行都要對標全球系統重要性評估指標進行披露。據此,交行、部分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和一些頭部城商行實際上都定期披露了相關信息。

  我國銀行業機構有三個特點:一是地位重要。我國金融體系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佔比不到15%,銀行在支持國家重大建設、實體經濟和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二是體量巨大。根據英國《銀行家》雜誌今年7月對全球1000家銀行的最新排名,我國共有143家銀行進入榜單,數量佔比為14.3%,資產總額佔比高達24.6%,税前利潤佔比為28.5%;在全球前十大銀行中,我國包攬了前四名。三是區域分佈廣。除了全國性銀行,大量銀行業機構都是地方法人銀行,廣泛分佈於我國各個地區,其中不乏一些規模較大的城商行和農商行。

  對比前期徵求意見稿,此次印發的《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最明顯的一處改動,就是將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准入門檻分值從300分下調至100分。結合該評估辦法提出的“以槓桿率分母衡量的調整後表內外資產餘額在所有銀行中排名前30”或“曾於上一年度被評為系統重要性銀行”等條件判斷,未來入選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數量很可能為30家左右,除六大國有銀行、三大開發性或政策性銀行外,多數全國性股份制銀行、部分規模較大的城商行和少數農商行可能被囊括進來。

  在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框架陸續建立和完善之後,我國各地不妨也着手建立相應的地方重要性銀行監管框架。

  地方銀行長期紮根地方,是支持地方重大重點建設、服務民企小微和三農的信貸主力軍。其中一些規模相對較大的地方銀行,尤其是省級法人銀行,一旦出問題,有可能引發區域性重大金融風險。相較於國有大型銀行,地方銀行公司治理不完善、風控體系不健全等短板較為明顯,未來發生風險的概率遠超大型銀行。

  近年來,我國經濟從高速增長階段過渡到中高速增長階段,疊加外部衝擊和疫情影響,一些民企、小微經營困難加大,部分銀行機構不良率明顯抬頭,尤其以城商行、農商行為代表的地方銀行承壓最重,在核銷不良時很可能會產生一定損失。

  將地方重要性銀行納入特別監管後,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不但要對相關銀行進一步加強監管和風險監測預警,督促其不斷提升內部治理,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也可集中地方優勢資源,按照貢獻對等的原則,在推動境內外上市、加快資本補充等方面對地方重要性銀行給予更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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