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又出資了。
投資界-解碼LP從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官網獲悉,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簡稱“公司”)將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第五批子基金管理機構。
第五批子基金圍繞國家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政策目標,通過市場化手段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股權投資規模,支持投早投小投創新,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的加快發展。
超級母基金又招GP
遴選條件出爐
從公告來看,第五批子基金採取有限合夥制設立,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8年(3年投資期+5退出期),主要對中小企業開展股權投資。
據瞭解,公司擬投資的第五批子基金包括:新發起設立的子基金(簡稱“新設子基金”)和以增資入夥方式參股已設立的基金(簡稱“參股子基金”)兩種形式。
根據上述兩種形式,基金的投資策略是將不低於可投資金的80%用於投資設立子基金,將不超過可投資金的20%用於跟隨子基金直接投資部分優質項目(包括同一輪次聯合投資)。
在基金規模上,單支子基金認繳出資總規模原則上不低於10億元。其中,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的出資比例不超過30%,其餘向社會募集;管理機構(執行事務合夥人)認繳出資不低於子基金認繳總規模的1%。
此外,在投資期內,基金的管理費不超過市場平均水平;收益分配採取基金整體先回本後分紅模式,並設置不低於税前8%的門檻收益率;管理機構向子基金提取的績效獎勵原則上不高於超額收益的20%。
投資方向上,子基金為全國性側重中小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原則上不分行業和區域,鼓勵重點圍繞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支持實體經濟、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等方面開展投資業務,兼顧區域均衡發展。
公告進一步指出,將鼓勵子基金在中西部地區登記註冊,引導子基金加大對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且投向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滿足“522”條件)的金額比例不低於可投資總規模的60%。
所謂“522”條件,即被投項目的職工人數不超過500 人,年銷售(營業總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對於此次遴選的管理機構,須在中國大陸境內依法註冊設立,註冊資金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此外,公告還在管理資質及榮譽、團隊配備及規模、投資管理能力、歷史投資業績、募資能力、投後服務能力、項目儲備等多個方面對機構做出要求。
除了基本的遴選要求以外,公告對子基金管理機構以及核心成員的歷史業績做出了規定。在已投資的項目中,已退出的符合“ 522 ”條件中小企業項目數量不低於5個,累計已退出項目的平均收益率不低於50%。
在累計管理的與子基金具有相同性質的基金產品中,已清算的加權平均DPI不低於100%;處於退出期的加權平均DPI不低於60%;處於投資期的加權平均DPI不低於10%(持有的IPO流通市值視同投資收益)。
而在募資能力上,管理機構需有較明確的意向出資人和出資金額,已出具承諾函或意向函的出資金額佔比不低於50%。子基金管理機構要求在確認中選後6個月內完成簽約設立,並在母基金增資入夥後應結束子基金後續募集(即最終封閉),9個月內落實首批項目投資。
最大活水之一
已認繳出資220億
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雖然較為年輕,卻是創投圈最為活躍的國家級母基金之一。
2020年6月,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陸家嘴成立,意味着國家級的中小企業引導基金運營實體正式落地。該基金註冊資本357.5億元,主要採取“母基金”方式運作,通過投資子基金和直接投資方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過去一年,創投圈氛圍低迷,LP出手越來越謹慎,而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卻屢屢出手。2022年5月初,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第四批子基金管理機構宣佈遴選,月底第三批新設兩支子基金完成簽約落地,分別為東方富海和IDG資本,簽約總規模達90億元。12月底,第五批子基金的遴選公告接連出爐。
官網顯示,截至目前,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公司已設立27支子基金,認繳總規模超800億元,母基金認繳出資約220億元。子基金累計完成投資項目超900個,累計投資金額約300億元。
總的來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投資方向一直側重在早期和科技領域,並在地域上向中西部地區傾斜,與此同時對GP的遴選要求也更為細緻,這也是目前股權投資領域的大勢所趨。
如今國資已經成為中國股權投資最重要的資金來源。清科研究中心數據顯示,100億以上的基金94%都是國資背景,GP幾乎都在找國資拿錢。“某種程度上,VC/PE機構正在為國家提供專業的服務,把錢投到創新企業和科技企業中去。”清科創業創始人、董事長、首席執行官倪正東在演講中表示。
相比有返投要求的各地母基金來説,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靈活度更強,限制條件更少,但相應地,在遴選GP時也更加註重機構的募資、投資、退出等硬實力。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並非個例,從今年來看,LP對GP的要求都愈加寬泛和嚴格。
正如招商資本首席執行官郭健所言,今天的LP和GP的關係,已經發生了一個根本性的深刻的變化。他提到,首先是LP的需求發生了重大變化,國有出資佔的比重越來越高後,出資人的需求已經從過去單一的財富管理型的需求轉向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引進產業、培育產業的需求。
“當此前的財務需求變成一個綜合能力的需求時,我們和LP之間的關係就從過去的委託和被委託的關係,轉變和演化成了一個新型的關係,這個新型的關係從本質上來講,就是一種平等合作的關係,而且這種趨勢越來越明顯。”郭健表示。
這是一個全新的挑戰與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