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不必過於唱衰樂華

由 宿秀榮 發佈於 財經

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犀牛娛樂(ID:piaofangtoushijing),作者:胖部,創業邦經授權發佈

樂華娛樂的招股書,數據非常漂亮。

2019-2021年收入分別為人民幣6.31億元、9.22億元、12.90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為43.05%;三年淨利潤分別為1.19億元、2.92億元、3.35億元,複合年增長率為67.6%。單看這些數據,毫無疑問屬於一家處於高速發展期的公司。

而市場上目前關於樂華上市的聲音,幾乎是一股腦的唱衰。

關鍵原因有二,一是在政策監管與輿論環境形成的合力下,文娛行業尤其是藝人經紀處於一個低谷期,現在上市難免會招致相對負面的評估。

二是就樂華本身的業績看,藝人管理收入在2021年的佔比高達91%,同期向被推測是王一博控制的公司“供應商B”支付3.02億,佔總經營成本的43.9%。這種單一營收渠道和過度依賴頭部藝人的情況,從投資角度説存在較大的風險。

其實這兩點歸結到一起是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認知藝人經紀尤其是偶像產業的價值。就行業經營而言,公司業務單一、依賴頭部藝人其實是公司常態。

而從行業發展來説,目前的政策強監管有輿論影響和文娛大環境的因素,在強監管期之後,基於受眾普遍的偶像需求可以判斷會有一定的鬆綁。

樂華的數據到底有多少含金量,藝人經紀行業又存在哪些機遇?或許值得更深入的分析。

藝人經紀風險期下的樂華娛樂

藝人經紀生意正處於高風險期。

對於如樂華娛樂這樣的行業公司來説,最大的問題是過往三年剛剛搭建起來的藝人成長路徑被拆解殆盡。

這條路徑是:以選秀節目推動新人破圈,通過各類榜單和影視綜節目保持曝光,以發佈新歌售賣和演唱會實現粉絲促活和消費,並通過品牌代言合作變現。

選秀節目叫停,從流量源頭上卡住了練習生們此前最高效的出道渠道。同時,相關監管措施也帶來了一系列負面影響。

從曝光渠道方面看,首先是明星相關打榜被叫停;同時,影視綜平台在啓用流量型藝人的時候往往會更加謹慎,尤其在打造主旋律逐漸成為主流的當下,不但對藝人潛在風險的評估會更加嚴格,也要考慮這部分藝人可能帶來的口碑影響。

音樂營收方面,去年起主要音樂平台都啓動了數字專輯限購,以限制粉絲成千上萬地購買同一專輯。過去三年樂華音樂IP製作與運營方面收入分別為7470萬、9270萬和7770萬,2021年出現了明顯下滑。

品牌方面,使用明星藝人代言也越來越謹慎,而且往往會有更嚴格的風險條款;同時,品牌這兩年在賽事期更青睞於邀請體育明星。

事實上,風險也不止來自於監管,移動互聯網時代的輿論環境對於明星藝人也愈加不利。過去兩年間藝人的接連塌房,讓監管和大眾輿論形成了一股合力。

嚴峻的行業環境,客觀上給樂華這樣的偶像型經紀公司帶來了較大的壓力。無論是旗下藝人的風控和管理,還是對粉絲羣體行為和言論的控制,都是公司必須克服的關鍵問題。

但這條從源頭上被拆解的行業路徑,並不能等同於藝人經紀的生命線。

樂華娛樂不是在2018年以後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來的練習生公司,這家從2009年就搭建起來的公司,有着非常完整的藝人培養路徑。

招股書中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樂華娛樂與全國超過30家藝術學校、機構、院校展開合作;三年內收到超58,000份訓練生申請,各年新簽約訓練生數量19人、28人、50人,整體錄取率不高於0.3%。現有的58名簽約藝人中,46名為訓練生計劃培養而來。

這也是樂華能夠在過往的選秀節目中脱穎而出的資本。三年選秀對樂華的價值主要是提供了一個加速發展期,包括王一博、孟美岐、吳宣儀、朱正廷、黃明昊等藝人出圈。

而從長遠來看,這三年樂華娛樂最大的成果在於打造了一塊偶像領域的金字招牌。

對於有志於通過唱跳練習出道的年輕人來説,樂華娛樂在節目中練習生的表現和成材率,都是吸引他們最好的廣告。當選秀退潮,樂華或許將在依然有志於此的愛好者中獲得“掐尖”的權利,形成更優質的選材範圍。

換句話説,樂華最根本的能力依然在,那就是掌握着國內頭部的唱跳演出人才資源。

需要看到的是,政策監管的重點是打擊娛樂圈的不正之風和飯圈亂象,而非限制藝人經紀本身。目前基於輿論環境和文娛管理的整體需求,對藝人和相關機構的管理還處於高壓期,但這種高壓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核心訴求是建立更加健康、有序的偶像生態和藝人管理機制。

大眾喜愛明星、追逐偶像的需求是始終存在的,基於這樣的市場現狀,政策管控進入鬆綁期是有其必然性的。未來的市場需要具有能力、藝德和行業敬畏心的更多優質偶像,這就為樂華們留出了機會。

做好藝人經紀生意,需要王一博,也需要更多韓庚

過去三年中,樂華拿出了非常漂亮的營業數據,除了營收和淨利潤,另外一組值得參考的數據是三年的毛利率分別為44.26%、53.47%和46.65%。和影視圈其他同行相比,這個毛利率並不低。

高收益也伴隨着高風險。招股書中明確提出:“倘若未能維繫與藝人及訓練生的關係或擴大簽約藝人及訓練生的數量,其業務財務及經營業績將受到不利影響;任何對簽約藝人、公司、公司管理層、商業夥伴或行業的負面宣傳可能對其業務財務或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前者即藝人解約風險,在許多行業解讀中指向目前樂華娛樂營收能力最強的王一博,根據公開信息顯示他與樂華的合同將在2024年到期。

但在犀牛君看來,這條風險提示更大程度上是基於行業慣例被提及。

可以看到,包括韓庚、王一博、程瀟、孟美岐等人的合同時長都在8-10年。藝人經紀的邏輯,就是通過漏斗模式在一批長期簽約藝人裏押注,以合約期後半段的收益覆蓋前期的培養和宣傳支出,拼的是眼力也是運營能力。

在這套邏輯裏,留住頭部藝人屬於錦上添花,但往往難度極大。公司需要提供藝人所不具備的某些能力,包括拿下頂級項目的行業資源、爭取獎項、對接頭部品牌資源、打造人設和維持曝光的宣傳、危機事件的公關能力等幾方面。

目前國內在這些方面具有突出優勢的並不多。相較於其他公司,樂華目前在影視出品方面成績寥寥,這被認為在留住藝人方面有一定不利影響。但樂華在對接行業資源方面並不差,背靠包括阿里系、字節系和華人文化等頭部平台公司,旗下藝人在影視綜、短視頻和直播等方面都有較好的露出。

換個角度説,王一博如果確實解約,短期內或許會給樂華娛樂帶來比較負面的影響。但從公司運營的角度來説,藝人經紀和其他文娛行業公司一樣有着高風險、高收益的行業性質,通過多方押注來降低風險是行業的主要營收方式。

經紀公司要長期發展,除了靠王一博這樣的頭部明星,更需要許多像韓庚這樣已經形成良好的形象認知、能夠為公司帶來長線回報的優質藝人。

所以樂華面臨的考驗也並非能否培養下一個王一博,而是能否打通造星機制,讓更多手裏的練習生資源被看到並變現。2021年至今,樂華先後推出女團NAME與男團TEMPEST,但聲量有限,整體來看還處於探索狀態。

但反過來説,前三年的積累也給樂華提供了進一步探索的底氣,也讓樂華取得了一定的先發優勢,行業內體量佔比排行第一。這為公司下一階段的長線發展提供了想象力。

藝人經紀的長線發展,有多少想象力?

而從泛文娛行業的角度看,明星藝人的資源價值,還處於一個長期增長期。

去年7月,浙江東陽阿里巴巴影業有限公司和字節跳動關聯公司北京量子躍動科技有限公司成為樂華的新增股東;阿里影業佔股15%,量子躍動佔股4.99%,分別為樂華娛樂第三和第六大股東。

過去兩年中押注藝人經紀和網紅MCN的巨頭中,字節還投資了泰洋川禾,騰訊在2021年入股笑果文化,包括百度、嗶哩嗶哩、小米等都有相關動作。

這些投資動作,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擴展互聯網生態下對文娛內容和流量的需求。短視頻行業前兩年一直在爭奪明星藝人資源,粉絲帶來了平台比較穩定和優質的流量,也提供了更具傳播度的內容。

經紀公司也有機會接觸大公司旗下的更多資源。或許可慮的是,樂華旗下藝人蔘與的內容,從完成度到樂華藝人的表現都有一些爭議。平台目前逐漸壓縮投入、提升製作效率的姿態,對於樂華的流量型藝人來説是一個值得警惕的信號,目前的培養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升級。

而從公司內部的調整動作看,樂華娛樂在2020年即合作推出了虛擬偶像女團A-SOUL,其參股公司後再次推出包含四名成員的虛擬藝人男團量子少年。到了2021年,以A-SOUL為主的泛娛樂業務為樂華帶來3790萬元。這代表着經紀公司更豐富的發展渠道。

站在2022年的節點上,樂華留給市場的想象力主要在未來。

一段時間內,唱衰或許將伴隨着藝人經紀行業,但面向大眾市場的這部分剛需,如果未來政策環境出現鬆綁,樂華們的偶像生意並不缺乏想象力。

本文為專欄作者授權創業邦發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創業邦立場,轉載請聯繫原作者。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