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孫天琦:面向特定對象銷售私募類產品必須持牌】財聯社2月8日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撰文稱,部分金融產品或服務僅能面向特定對象提供,數字環境下也要堅決落實,不能全網無差別銷售。面向特定對象銷售私募類產品應做到以下三點。一是銷售必須持牌。對於非持牌的互聯網平台沒有通過持牌機構頁面而是直接展示或者介紹、推介私募類產品的,應從嚴認定為非法從事金融產品銷售活動,依法嚴查重罰。二是特定對象可見的要求不宜放鬆。私募類產品不應在網上無差別宣傳,不能讓所有人都可看,只能特定對象可見,網上“特定對象”確定規則應該審慎,不能忽視。三是購買環節合格投資者認證是關鍵。線上線下的合格投資者認證要一致。金融機構與代銷機構之間的責任劃分要清晰。
央行孫天琦:面向特定對象銷售私募類產品必須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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