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公司存在流動資金問題及逾期付款 未來可能會發生更多違約事件

來源: 風財訊

風財訊報道 9月30日晚間,新力控股集團(02103.HK)發佈公告,承認存在流動資金問題及逾期付款。

公告顯示,由於集團近期面臨因宏觀經濟狀況而導致的不曾預期的流動資金問題,公司若干附屬公司未能於相關到期日或之前就兩項境內融資安排於2021年9月18日支付應付利息合共人民幣38,742,081.00元(「逾期付款」)。公司正與有關貸款人積極進行協商,以期就還款安排達成一致,而有關貸款人迄今為止並未要求加速清償或採取任何其他強制行動。

同時,新力控股集團對境外債權人的後續行動進行了説明。

其中,2021年9月20日,集團某債權人(「該債權人」)要求公司償還其與包括該債權人在內的各方之間的融資協議(「融資協議」)項下未償還本金及應計利息,金額為75,416,666.67美元,此乃由於逾期付款導致的技術理由所致。

2021年9月24日,本公司獲該債權人告知:(i)該債權人已根據以該債權人為受益人的抵押安排就本公司若干境外附屬公司的股份委任共同及個別接管人(「接管人」);及(ii)該等附屬公司的董事已被該債權人提名委任的董事取代。

本公司境內附屬公司(透過上述境外附屬公司持有)的業務營運並不受該債權人已採取的強制行動影響,仍受現有管理團隊控制,並保留其現有彙報機制。儘管有關強制行動可能對本集團的業務、前景、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於本公告日期,尚未能確定有關強制行動可能會為本集團帶來的後果。

本公司(及其顧問)已與該債權人、接管人及新委任董事進行對話,尋求穩定情況,以加快實施各方一致同意且保值的解決方案,從而解決本集團目前面臨的財務挑戰。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上述強制行動及上述對話的任何重大進展向市場提供最新資料。

可能對其他融資安排造成的影響:

逾期付款及╱或該債權人的強制行動已對本集團若干其他現有重大融資安排(包括境外公募債券及境外私募債券)(統稱「其他融資安排」)造成及╱或可能造成技術違約,因此有關債權人有權(或可能有權)要求清償債務及╱或根據其融資安排條款採取行動。此外,本集團其他現有融資安排中可能會發生更多違約事件。董事會目前正在確認出現技術違約及╱或有關債權人會對其採取行動的其他融資安排總額,並將於適當時候向市場提供最新資料。

同時,新力表示,除上文所述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並無收到來自任何債權人(包括其他融資安排項下的有關債權人)就任何加速清償或強制行動作出的任何通知。

實施緩解流動資金問題的措施:

公司已委聘年利達律師事務所為其法律顧問及奧邁企業顧問公司為其財務顧問,以評估本集團的資本結構及流動資金,並探討所有可行的補救解決方案,包括但不限於為所有債權人及其他持份者(包括其他融資安排項下的該等債權人)達成最佳解決方案。本公司將密切關注有關情況,並就任何重大進展適時向市場提供最新資料。

延遲派付末期股息:

於2021年6月4日的股東周年大會上,本公司股東批准本公司於2021年9月30日或前後向其股東派付2020年度末期股息每股股份人民幣14.0分(相當於約17.05港仙),總計人民幣499,826,000元(相當於約608,717,000港元)。鑑於本集團近期面臨不曾預期的流動資金問題,本公司已延遲末期股息的派付日期至較後日期,待本公司解決其流動資金問題後,將於切實可行情況下儘快就延遲派付日期另行作出公告。釐定股東獲派日期為2021年6月4日的股東周年大會投票表決結果公告所披露末期股息的資格的記錄日期維持不變。

價格及成交量的不尋常變動:

董事會注意到緊臨股份自2021年9月20日下午三時三十八分起於聯交所短暫停止買賣(「短暫停牌」)前,股份於2021年9月20日的價格下跌而成交量增加,此或歸因於包括本公司近期面臨的挑戰及流動資金問題等因素。

董事會經作出於相關情況下的合理查詢後,得悉若干股份持有人可能已訂立保證金融資或類似安排,據此,股份已作抵押,並於發生若干事件(包括股份價格大幅下跌)時由債權人出售。就此具體而言,董事會獲告知,本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張園林先生所擁有的若干股份已作抵押,此乃與其個人融資安排有關。

就張先生的個人融資安排而言,董事會獲張先生確認,緊臨短暫停牌前,張先生所擁有的149,007,000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4.17%)已由或為及代表有關債權人出售(「出售事項」),以清償應付該等債權人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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