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區練好“四大招式” 規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10月29日,婁星區政府投資規範管理新聞發佈會召開)
婁底新聞網訊(記者 劉建安 通訊員 鄒國棟)政府投資項目“天價採購”、職能部門把關不嚴、項目建設存在工程質量……出現類似這樣的現象,該怎麼辦?10月29日,婁星區召開政府投資規範管理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婁星區區本級投資項目審批及管理辦法》等四項管理制度,嚴格規範區本級政府投資行為。
近年來,婁星區的政府投資力度不斷加大,政府投資項目逐年增多,政府購買社會中介諮詢服務成為常態。為進一步節約政府支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婁星區從規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政府入手,近期陸續出台了《婁底市婁星區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管理辦法》、《婁底市婁星區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婁底市婁星區本級政府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婁底市婁星區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中介諮詢服務事項管理辦法(試行)》和《婁底市婁星區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中介諮詢服務收費上限指導標準(試行)》四項管理制度。
據瞭解,婁星區出台的四項管理制度,從項目決策、資金來源、投資規模、概算管理、預算管理、項目變更等方面着手,全面推進管理格局的全方位、管理鏈條的全過程、管理體系的全覆蓋。對200萬元以上的採購項目實行全面監督檢查;200萬元以下的項目抽查率不少於20%。
“我們將集中聚焦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計劃、工程變更、工程款支付等重點,從嚴控制政府項目投資規模。”婁星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王寄忠介紹,對超出投資規模的將嚴厲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進一步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質量、效率和降低成本。
【來源:婁底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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