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務發佈公告,2020年12月24日,中船集團工作人員在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過程中,因操作失誤,將“賣出”誤操作為“買入”,錯誤買入公司A股114,000股,買入成交均價為26.10元/股,中船集團工作人員在發現誤操作後隨即停止買入操作。
全天交易情況如下:
公告稱,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本次短線交易行為未發生在公司披露定期報告的敏感期內,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公司知悉此事後高度重視,及時調查瞭解相關情況,控股股東中船集團亦積極配合、主動糾正。經研究,本次事項的處理情況及補救措施如下:
1、根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中船集團2020年12月24日因誤操作買入公司股票114,000股,成交均價26.100元/股,以當日減持賣出成交均價為26.197元/股作為參考,本次誤操作行為產生收益為1.1058萬元,中船集團將全數上交公司。
2、中船集團就本次短線交易行為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後續將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並督促相關人員嚴格規範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避免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
據國際船舶網瞭解,2020年8月3日,中船防務發佈了《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2020-030),中船集團擬減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減持數量不超過84,810,382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其中,自披露減持計劃公告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即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過28,270,127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自披露減持計劃公告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即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2月2日期間,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過56,540,255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4%。
2020年12月1日,公司發佈了《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減持股份進展暨減持達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0-045),2020年8月25日至 2020年12月 1 日期間,中船集團通過集中競價方式累計減持公司14,135,000 股A股股票,達到公司總股本的1%;未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A 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