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年報季過去兩個多月,仍有至少15家房企財報難產

本文來源:時代財經 作者:陳澤旋

史無前例!年報季過去兩個多月,仍有至少15家房企財報難產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年報批量難產的兩個月後,許多房企依然無法跨過這道坎。

根據時代財經統計,截至6月6日,未能披露年報或未經審核年度業績的房企至少還有15家,除了富力其餘14家均已停牌,包括恆大、世茂、奧園、花樣年、佳兆業、陽光100、南海控股和當代置業等,而3月下旬,因年報難產而停牌的房企有12家。

部分房企向外界更新了繼續延遲披露業績的原因,根據相關公告,主要集中在更換核數師、財務報告單位人員離職、疫情阻礙審計工作,以及經營環境變化導致管理層需要更多時間評估潛在減值撥備等,這與3月下旬房企初次延遲披露業績的原因基本相同。

按照上市規則,在開始停牌日期起計18個月內,上市公司未能補救造成停牌的問題並復牌, 港交所可將其除牌。目前,成功“補救”年報的房企屬於“少數派”,僅包括寶龍、融信、雅居樂、景業名邦、明發和上置集團等。

停牌房企增至14家

根據港交所的上市規則,這些房企原本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後的3個月內披露業績的初步公告,並且該公告必須以核數師協定同意的財務報表為基準,而未能如期披露包括初步公告在內等財務資料的房企,一般而言會被港交所要求停牌。

時代財經瞭解到,大多數房企的會計年度結束時間是每個自然年的最後一天。為了避免停牌,2021年會計年度結束於12月31日的房企,須在2022年3月31日前披露初步公告。

因此,在初步公告披露截止日迫近的3月下旬, 至少21家房企公佈將延遲披露業績,不過並非所有延遲披露業績的房企均在4月1日起停牌,其中未停牌的房企包括富力、雅居樂、龍光、景瑞控股、融信、景業名邦、明發集團、寶龍地產和上置集團。

實際上,在2月21日,證監會與港交所重申,繼續沿用2020年聯合聲明中的類似做法,容許受疫情影響的上市公司發佈未與其核數師協定的業績公告或財務報表,以符合於3月31日發佈業績的規定並繼續交易。

2020年2月,證監會與聯交所發佈的第一份聯合聲明顯示,在受到疫情影響的情況下,如果發行人無法與其核數師取得同意,但卻在其他各方面能夠完全遵從《上市規則》內的其他彙報規定,那麼發行人在限期內刊發未與其核數師議定的初步業績公告,聯交所一般會容許其證券繼續買賣。

在隨後的2020年3月,證監會和港交所發佈第二份聯合聲明,即《有關在 COVID-19 大流行下刊發業績公告的聯合聲明的進一步指引》(下稱《指引》),按照這份指引,發行人可在3月底前僅刊發重要財務資料,包括關鍵財務數據,例如資產、負債、收入和支出及股東權益變動等。

截至6月6日,原本21家公佈將延遲披露業績的房企,僅有寶龍、融信、雅居樂、景業名邦、明發和上置集團完成經核數師同意的初步公告及年報,而這些房企基本均在3月底披露未經核數師同意的初步公告。

至少還有15家繼續延遲業績披露,除了富力因疫情和更換核數師被豁免嚴格遵守兩條年報披露規則而股票仍可正常交易外,其餘14家房企均已停牌,其中2家為5月後新增,12家因為連未經核實師同意的初步報告也無法披露,從4月1日起停牌至今已超2個月,包括恆大、世茂、奧園、花樣年、佳兆業、陽光100、南海控股和當代置業等。

按照上市規則,若已停牌的上市公司在開始停牌日期起計18個月內,未能補救造成停牌的問題並復牌, 港交所可將其除牌。

更換核數師仍是主因之一

在3月份房企初次延遲披露業績時,同時公佈了原因,主要集中在更換核數師、財務報告單位人員離職、疫情阻礙審計工作,以及經營環境變化導致管理層需要更多時間評估潛在減值撥備等,這與3月下旬房企初次延遲披露業績的原因基本相同。

截至6月6日,部分房企包括奧園、世茂、三盛和新力等,向外界更新的繼續延遲披露業績原因基本與上述一致。

以奧園為例,其在4月29日再次公佈將繼續延遲業績發佈,原因與此前延遲公告相同,即疫情導致初步業績準備及財務報表編制工作“被嚴重推遲”,評估潛在減值撥備需要更多時間,以及公司的核數師需要根據流動資金現狀進行額外的審核程序。

停牌房企基本上是流動性風險承壓或爆雷的房企,其中景瑞控股和龍光雖然分別在3月31日和4月1日披露未經核數師同意的初步公告,但景瑞控股卻在5月30日股價“閃崩”的第二天發佈停牌公告,而龍光則自5月12日停牌至今。

時代財經瞭解到,這兩家房企停牌的原因均為“一份載有內幕消息的公告”等待刊發。其中,景瑞控股至今仍未發佈內幕消息,亦未對此前的“股價閃崩”作出説明;而龍光方面,原本計劃將全年業績延遲至5月12日披露但並未如期,且在當日公佈了更換核數師的消息,同時停牌至刊發全年業績為止。

已完成披露經核數師同意的初步公告及年報的房企,僅有寶龍、融信、雅居樂、景業名邦、明發和上置集團,時代財經統計得知,這些房企最遲已在5月30日完成了所有業績報告的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前文提及的《指引》,刊發了未經審核初步業績或者管理賬目、重要財務資料的發行人,送交年度報告(包括年度賬目及相應核數師報告)的時間初次延期最多可至聲明刊發日起計的60天內,這也就意味着截止時間大約在5月底。

目前已成功化解年報難題的房企,實際上過去雖有流動性緊張等諸多信號,但並未有正式違約的情況發生。

以雅居樂為例,去年下半年以來,該房企深陷裁員和流動性緊張的傳言,但目前未有違約事件暴露。根據雅居樂在5月11日發佈的年報,2021年其實現營業額約730.28億元,同比減少約9%;毛利約190.21億元,同比減少約21.1%;淨利潤約90.98億元,同比減少約25.7%;公司股東應占利潤約67.12億元,同比減少約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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