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黃鑫宇)為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實增強新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3月4日晚間,銀保監會、人民銀行聯合正式下發了《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值得關注的是,通過明確“新市民”範圍,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明確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購房、租房以及消費信貸等安居需求領域,加強對新市民提供金融支持。
所謂“新市民”,按照《通知》的規定,主要是指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子女等原因來到城鎮常住,未獲得當地户籍或獲得當地户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羣體,包括但不限於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據銀保監會披露,目前在各省市縣區,新市民約有3億人,且分佈不均衡。因此,《通知》建議銀行保險機構“具體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地方政府政策,明確服務新市民的範圍。”
記者看到,關於“優化住房金融服務,滿足新市民安居需求”,《通知》首先提出滿足新市民合理購房信貸需求。支持商業銀行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政策,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因城施策執行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符合購房條件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貸款的標準,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
銀保監會、人民銀行表示,將鼓勵商業銀行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多維度科學審慎評估新市民信用水平,對符合購房政策要求且具備購房能力、收入相對穩定的新市民,合理滿足其購房信貸需求。
其次,除購房信貸外,銀保監會、央行還支持新市民的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以緩解新市民人羣的住房壓力。
《通知》支持銀行保險機構通過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助力政府部門搭建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台等方式,推動增加長租房源供給,完善住房租賃市場供應體系。支持商業銀行依法合規為專業化、規模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信貸支持,降低住房租賃企業資金成本,助力緩解新市民住房壓力。鼓勵保險機構開展出租人責任險、承租人責任險等保險業務,支持長租市場發展。
再次,服務新市民安居的消費信貸場景亦被提出。
《通知》要求,優化新市民安居金融服務。針對新市民在進城、落户過渡階段的差異化金融需求,為其購買傢俱、家電等合理提供消費信貸產品。
住房問題之外,《通知》還針對新市民在創業、就業、教育、醫療、養老等重點領域的金融需求,鼓勵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做好與現有支持政策的銜接,結合地方實際,因地制宜強化產品和服務創新,高質量擴大金融供給,提升金融服務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事實上,無論是“新市民”概念及範圍,或是將鼓勵銀行保險機構針對新市民在安居需求等重點領域加強金融服務的態度,《通知》正式下發的3天前,已經被“首度提出”。
3月2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徵求了十幾個部門的意見後,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將聯合下發一個做好對“新市民”服務工作的文件。
彼時據郭樹清的介紹,所謂“新市民”,就是在城鎮已經居住的,但是還沒有户口的;或者是剛剛拿到户口不足兩年、三年的(人羣)。“這個人口數量大概有3億多,他們都面臨着安居樂業、就業創業、租房買房、孩子上學、老人養老這些需求,都是非常實實在在的。我們經過調查瞭解到,由於這些人離開農村,沒有確定的工作崗位,有的是個體工商户,有的是農民工。市場機構有統計,農民工平均在一個單位或一個崗位上工作大概也就半年時間,他們到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會要求出示單位的收入證明,顯然對他們而言是比較困難的。此外還有孩子就學的問題。所以我們想專門出台一個文件,向銀行保險機構提出建議,對這些‘新市民’給予服務,其實這也是廣義的‘三農’服務的一部分。還有其他各個方面,前面講到的小微企業、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綠色發展,這些都是我們的薄弱環節,都是需要我們金融繼續給予大力支持的。”同時,對於新市民的金融服務,郭樹清亦強調,總體上將遵循市場化、商業化的原則。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黃鑫宇 編輯 陳莉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