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瑞光電狀告昌河汽車,案由系買賣合同糾紛
樂居財經訊 鄧如菲 8月25日,江西昌河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昌河汽車”)新增一個開庭公告,案號為(2021)贛0203民初2107號。
該案原告為蕪湖安瑞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瑞光電”),被告為昌河汽車,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開庭日期為2021年9月28日,由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審理。
據悉,安瑞光電成立於2010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為林科闖,註冊資本為6.6億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智能汽車照明系統,LED光源、LED車燈、可見光通訊產品,傳感器,軟件,後視鏡等。該公司由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自成立以來涉及司法案件76起,其中42.11%為被告,44.74%為原告,27.63%的案件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
昌河汽車成立於2008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為曠光華,註冊資本為62.1億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轎車、微型汽車系列產品和汽車零部件的設計、製造、銷售及售後服務等。該公司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間接持股80.85%,自成立以來涉及司法案件138起,其中60.14%為被告,28.26%為原告,47.1%的案件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