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對周培源基金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近日,民政部對周培源基金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周培源基金會是一家非公募基金會,2019年度公益事業支出比例為5.19%,違反了《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中“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餘額的8%”的規定。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民政部對周培源基金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總枱央視記者 李玉梅)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32 字。

轉載請註明: 民政部對周培源基金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