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李海顏)3月4日,銀保監會、央行發佈《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新市民在創業、就業、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重點領域的金融需求,鼓勵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做好與現有支持政策的銜接,結合地方實際,因地制宜強化產品和服務創新,高質量擴大金融供給,提升金融服務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隨着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的深入推進,數以億計農村人口通過就業、就學等方式轉入城鎮,融入當地成為新市民。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子女等原因來到城鎮常住,未獲得當地户籍或獲得當地户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羣體,包括但不限於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目前約有三億人。
《通知》指出,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對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具有重大意義,也是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舉措。
為滿足新市民相關需要,《通知》主要明確了九方面內容:一是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市場化原則,完善金融服務。支持配合各地政府有效發揮引導作用,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提高金融服務新市民水平。二是明確新市民範圍,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對吸納新市民較多區域和行業的金融支持。三是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擴大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促進新市民創業就業。四是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優化住房金融服務,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支持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滿足新市民安居需求。五是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助力新市民培訓及子女教育。六是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加強與政府部門合作,充分發揮商業健康保險的補充作用,提高健康保險服務水平。七是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豐富養老金融服務產品,合理滿足養老服務機構的融資需求,加大新市民養老保障力度。八是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優化基礎金融服務,提升基礎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和可得性,增強新市民獲得感。九是要求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加強與政府部門的協同,推動金融政策與財政、就業、住房、社保等政策有效銜接,發揮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