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嶽品瑜 李海媛)12月29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經查,國金證券作為揚州日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保薦機構,未勤勉盡責,對發行人銷售回款、內部控制等事項的核查不充分。
對此,證監會表示,決定對國金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同時,證監會要求國金證券應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應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並向所在地證監局提交書面問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