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信息披露違法相關行為直接負責 富貴鳥創始人之一林榮河被罰30萬

今天(12月7日)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發佈對富貴鳥林榮河的送達公告,公告表示,林榮河作為富貴鳥公司信息披露違法相關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公告送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限其在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證監會領取前述決定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林榮河應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證監會,開户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18980000016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複印件送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公開信息顯示,是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創始人之一,曾為富貴鳥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富貴鳥集團公司,成立於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是一家服裝生產公司。是中國最大的服裝產業基地——石獅,最具影響力的大型企業之一。2019年10月29日,歷經兩次流拍後,富貴鳥終於迎來接盤方,以2.34億元易主晉江企業家洪頂超。 2020年5月28日,富貴鳥正式入駐於廈門觀音山,標誌富貴鳥品牌正式新起航。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慎良

編輯/田野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15 字。

轉載請註明: 對信息披露違法相關行為直接負責 富貴鳥創始人之一林榮河被罰30萬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