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自下而上”的勝利 交易所為大股東借道轉融通減持上了一把鎖

為規範轉融通業務中機構投資者的“無聲”減持行為,交易所再次快速響應了普通投資者的“呼聲”,修補了轉融通業務中存在的“漏洞”。而這樣的變革,完全源於自下而上的推動。

一場“自下而上”的勝利 交易所為大股東借道轉融通減持上了一把鎖

受高瓴借道轉融通減持隆基綠能影響,滬深交易所快速針對轉融通“漏洞”進行了修訂。

11月10日晚,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南第10號——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業務》進行了修訂。

本次修訂後,轉融通出借和歸還證券,不能再與證券的買賣簡單比照,通過轉融通出借股票,出借部分仍計入出借人的持股比例,相關的信息披露規則也對其仍適用。

這意味着,證監會及交易所等監管層再次對普通投資者的“輿情”快速做出回應,進一步規範了機構投資者借道轉融通“無聲”減持現象,提振了投資者信心。

交易所火速為轉融通減持“漏洞”打上補丁

繼金帝股份管理層上市首日把限售股融券賣出後,高瓴借道轉融通減持的行為再次引起了市場的關注。

10月30日,隆基綠能披露的三季報顯示,到今年三季度末,HHLR持有4.98%股份,並且HHLR通過轉融通方式出借的股份已全部到期歸還。

這意味着,HHLR或利用轉融通將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並在沒有任何公告的情況下,減持了隆基綠能0.87%的股份,約6594.6萬股。

消息一出,市場對於持股5%以上大股東利用轉融通機制減持的質疑聲隨之四起。

對此,證監會等監管層快速做出回應,11月8日晚間,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隆基綠能股票,證監會決定對HHLR公司立案調查。

與此同時,11月8日、10日,滬深交易所針對轉融通業務修訂了系列指南。此次修訂有兩個核心要點:一是參與轉融通出借的股份,不能視為已被賣出,仍然算作持股。這意味着,股東不可以通過轉融通將持股比例壓降至5%以下,進而規避信披義務。

二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持股5%以上股東、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參與融資融券及轉融通業務的具體情況。此舉將進一步提高股東轉融通信息透明度,減少了普通投資者的信息差。

除了大股東借道轉融通減持外,利用轉融通在上市首日把限售股融券賣出“做空自己”同樣受到了市場廣泛關注。

9月1日,金帝股份登陸A股,並同步被納入融資融券標的。數據顯示,上市首日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的戰略配售資管計劃就通過轉融通借出458萬多股,由此也引發投資者對限售股是否可以通過融券“做空自己”的擔憂。

為回應投資者擔憂,10月14日,證監會對融券及戰略投資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進行針對性調整優化,取消了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員工通過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出借。

從金帝股份再到隆基綠能,可以看到,證監會和交易所等監管層對普通投資者輿情的關注,把提振投資者信心放在關鍵位置,第一時間解決各種不合理套利行為。

騰訊、博納影視也借道轉融通減持

在資本市場上利用轉融通機制進行“無聲”減持的並不只高瓴一家。

2022年11月,長亮科技發佈公告,持股6.57%的大股東騰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信息技術”)通過大宗交易及轉融通出借導致持股比例降至4.99%。

在騰訊信息技術通過轉融通將股份降至低於5%後,其隨即進行了鉅額的減持。數據顯示,騰訊信息技術今年一季度減持長亮科技股份比例為3.86%,按照一季報末13元/股折算,減持金額3.72億元,在持股降至1.14%的過程中,並無披露公告。

除了騰訊信息技術借道轉融通減持長亮科技外,同為“騰訊系”公司的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計算機公司”)也通過從轉融通大幅減持了華誼兄弟公司。

在2022年8月,華誼兄弟原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騰訊計算機公司,通過大宗交易和轉融通將其持股比例降至4.99%,接着騰訊計算機公司進行了大規模減持,截至一季度末其已退出前十大股東行列,期間也沒有披露減持公告。

再比如,今年6月,雲從科技公告,持股比例為6.40%的股東雲逸眾謀因大宗交易減持及轉融通出借導致持股比例降至4.99%。其中,三次是通過轉融通出借的方式導致持股比例下降,如果不算轉融通出借導致的減持,雲逸眾謀還持有約5.69%的股份,截止三季度末,雲逸眾謀持股比例進一步降至4.17%,但期間雲逸眾謀並未對減持情況進行公告披露。

此外,今年4月,果麥文化公告稱公司第二大股東博納影視通過轉融通借出了0.87%股份並且通過大宗交易減持了1%股份,於是,博納持股比例從6.87%降到了4.99%,不在列為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

從上述“無聲”減持的例子來看,公司大股東減持時均把通過轉融通借出的股票算做了“減持”,而在交易所的新規定下,轉融通出借的股票仍然要算作股東持股。

值得一提的是,讓投資者“談虎色變”的轉融通業務剛開始是為了增加市場的活躍度和流動性而設立的,轉融通業務就是融資融券交易的一種擴展,使得機構投資者可以借入或者借出證券進行交易,從而增加市場的活躍度和流動性。

具體來看,據榮正睿信統計,2020年轉融通新政發佈後,市場融券餘額持續提高,從217.56億元迅速攀升,在2021年9月,達到1738.6億元,相較於2019年底融券規模增漲了近700%,可見放開轉融通實施範圍後,市場反饋明顯。

從長遠角度來看,上市公司實施轉融通業務是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A股市場化水平的重要工具。

一場“自下而上”的勝利

事實上,關於轉融通業務帶來的爭議主要在於普通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在融券業務上,普通投資者難以達到基本的業務門檻,機構或資金體量較大的投資者在此業務上有着更大的優勢,導致普通投資者與公募、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投資者之間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普通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在轉融通業務上的不對等性,進一步説明了規範重要股東轉融通業務的重要性。

對此銀河證券也表示,市場之所以對轉融通工具爭議不斷,歸根到底還是廣大中小投資者渴望一個公平合理的交易環境。在這個時候,及時糾錯、及時填補規則漏洞,可以更好維護股票市場公平合理的交易環境,這也是提升A股中長期投資信心,提高國內資本市場吸引力的關鍵所在。

除了規範轉融通業務外,今年以來,證監會等監管層也出台了許多提振普通投資者信心的政策。

對於減持行為,證監會強調,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淨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於最近三年年均淨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公司股份。

對於量化交易,證監會要求證券公司加強自身及其客户程序化交易行為管理,規定證券交易所對包括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證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繫統安全的異常交易行為等重點事項加強監測監控,明確證券交易所可對高頻交易提出差異化管理要求,包括調整異常交易認定標準、增加報告內容等。

對於大額再融資問題,實施預溝通機制,限制某些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規模和間隔,嚴格融資間隔期要求,募集資金應投向主營業務。

無論是限制機構投資者通過轉融通變相減持公司股份,還是規範量化交易行為,都體現了證監會為解決普通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間“不對等性”問題所做出的努力。證監會重視普通投資者“輿情”,快速彌補政策不足,對提振投資者信心有着非常重要的積極作用。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891 字。

轉載請註明: 一場“自下而上”的勝利 交易所為大股東借道轉融通減持上了一把鎖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