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名單制管理 銀保監會等七部門擬開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確認工作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將迎來統一名單制管理,8月11日,來自銀保監會官網發佈的信息,銀保監會等七部門於近日印發了《關於做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擬開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確認工作並實施名單制管理,進一步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將銀行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情況作為單獨指標,納入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體系。在分析人士看來,名單制此舉針對性強,將極大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積極性,同時引導其擴大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以促進支小支農事業。

實施名單制管理 銀保監會等七部門擬開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確認工作

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實施名單制管理

為切實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金融領域融資難、融資貴,全國各地均已積極開展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小微企業及“三農”發展。來自銀保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全國融資擔保行業共有法人機構5562家,實收資本11745億元,融資擔保在保餘額27017億元。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由政府及其授權機構出資並實際控股,以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為主要經營目標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雖然經歷了長足的發展,但是目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仍然面臨着放大倍數不高,聚焦支小支農不夠等問題。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銀保監會等七部門擬開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確認工作,並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予以公佈。根據《通知》,開展確認工作應遵循堅守準公共定位、強調業務合規和風險可控、做好公佈工作幾大原則。

《通知》要求,各地應當高度重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確認工作,優先將實力較強、經營規範的機構納入名單,擔保能力不足、違法違規經營、出現重大風險的機構暫不納入名單。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工作思路,各地應當於2020年9月底前確定第一批名單,在省級財政部門官方網站上予以公佈,持續及時更新名單,並報送財政部、銀保監會備案。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填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時,融資擔保公司需要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實收資本、成立時間、是否已建立可持續資本補充機制、是否已建立可持續風險補償機制、是否已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股權投資範圍、是否已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業務合作範圍等內容。

在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看來,《通知》提出名單制,符合條件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入選,並在省級財政部門官方網站上予以公佈。財政部門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評價體系,定期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強化正向激勵。此舉針對性強,將極大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積極性和在支持小微企業及“三農”上的效果。

適當降低風險權重、完善銀擔合作機制

為更好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銀保監會將銀行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情況作為單獨指標,納入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體系,提升銀行開展業務的積極性;對資本實力強、經營穩健、財務狀況良好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銀行貸款,研究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適當降低風險權重。

如何完善銀擔合作機制?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介紹稱,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大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合作力度。可探索開展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並行審批,建立全流程限時制度,壓減貸款審批時間,提高貸款發放效率。對有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的貸款提高相關貸款的風險容忍度,建立更有針對性的盡職免責和績效考核制度,提高員工開展銀擔合作業務的積極性。

《通知》還特別強調,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按照政策引導、專業管理、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推動建立“能擔、願擔、敢擔”的長效機制。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監管所提到的“能擔、願擔、敢擔”的長效機制,與“敢貸、願貸、能貸”的長效機制遙相呼應,銀擔合作機制在監管指導方向上獲得了高度統一,結合今年上半年監管發佈的《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試行)》,針對小微金融服務的各項“組合拳”也正在為支持實體經濟帶來有力支撐。

於百程進一步指出,銀保監會將把銀行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情況作為單獨指標,納入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體系,也有助於提升銀行開展業務的積極性。

對接下來的工作安排,上述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銀保監會將持續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在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風險權重適用範圍等方面加強監管政策引導,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銀擔合作的積極性。

及時履行代償責任、足額計提準備金

為了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根據《通知》,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監管指導。具體來看,完善非現場監管體系,着重對支小支農業務規模、擔保費率、放大倍數等指標加強監控分析,並定期開展現場檢查。通過監管指導,引導機構聚焦主業,擴大融資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

嚴把風險關,要求相關機構及時履行代償責任,足額計提準備金,不斷提升機構資產質量和抗風險能力。對存在應償未償、拒絕履約情況的機構,要督促其按合同約定代償,切實維護本地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信譽。要在引導機構降低擔保費率、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的同時,確保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可持續經營,加強對名單內機構業務可持續性分析及相關壓力測試,並根據分析結果向財政部門就融資擔保財政支持政策提出合理建議。

同時,還要進一步做好信息共享和通報工作。根據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監督管理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共享機構支小支農業務開展情況、監管評級結果等信息。

如何為小微主體提供合適的金融服務,充分滿足長尾羣體的需求,這是一個長久以來存在的世界性難題。正如蘇筱芮所言,伴隨着頂層設計的不斷加強與監管理唸的日臻成熟,致力於提升小微金融服務質效的供給側改革正有序鋪開。此次出台的文件主要發力於融資擔保供給側,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名單確認和工作內容梳理,引導其擴大擔保規模,降低擔保費率,以促進支小支農事業,其綱領性的指導內容也為融資擔保機構積極展業打下了堅實基礎。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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