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錢還是發券?每輪促消費刺激政策一出,類似的討論便很容易捲土重來。近日,包括長春、青島等地在內的全國多地啓動新一輪消費券發放活動,但與此同時,伴隨着疫情形勢的反彈,即便是業內,“直接發錢”的聲音也屢有傳來。歸根結底,兩種方式的目的殊途同歸,差別在於誰更適應我國當前國情。但不論發券還是發錢,有一點可以明確,短期刺激不是長久之策,根本還在於常態化疫情防控與生產生活的有效平衡。
多地再發消費券
消費券已經成為當下刺激消費的主要手段之一。資金2.67億元,共計300多萬張,5月21日,青島2022年“促消費”消費券發放活動正式啓動,第一批家電消費券於當日上午10時發放,其中2500份滿8000元減600元的消費券,從發放到領完,僅用時42秒。在轉換方面,據悉,各種面額家電消費券首筆交易,均在領券後6分鐘內產生。
同一天,“汽車城”長春也開啓了針對購車者的消費券發放活動,面向在該市購車的個人消費者發放5000萬元汽車消費補貼。值得一提的是,作為消費市場的頂樑柱,汽車行業每年零售額佔社零總額的比重大約達到10%。
與此同時,包括太原、貴州、三亞等地點也均展開了消費券發放活動。如果將時間線拉長,有統計數據顯示,僅今年前4個月,浙江、江西、四川等20個省市就先後發放了總額超過34億元的消費券。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消費券便成為刺激消費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開來。今年3月以來,奧密克戎病毒又以其超強的傳播力導致全國範圍內疫情出現反彈,對消費的影響也已經有所顯現。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4月中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29483億元,同比下降11.1%。
疫情衝擊之下,“直接發錢”的討論再起。在本月中旬的2022清華五道口首席經濟學家論壇上,清華大學弗里曼經濟學講席教授李稻葵就曾提到,保消費一方面要保持物流暢通,另一方面就要對受影響較大的居民給予一定的現金補助,通過這個方式穩住未來的消費,不產生心理的陰影。
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長管清友更直接發文稱,除了根據疫情情況統籌經濟發展和疫情防控外,更要有超常規的舉措,即印錢、燒錢、發錢。管清友將發錢作為三個“錢”裏的關鍵,並稱,從宏觀經濟管理的角度,要從過去的印票子,拉動基建投資,進而拉動整個經濟的模式,轉向印票子、給脆弱羣體和中低收入羣體直接發現金,拉動消費來實現經濟管理或者經濟引擎啓動方式的轉變。
“大水漫灌”與投石問路
發錢或者發券,其最終的目的無外乎是“以小見大”撬動消費。以2020年6月6日啓動的北京消費季為例,最終累計發放餐飲購物消費券、智能產品消費券和餐飲外賣消費券共3900萬張,實現銷售額135.2億元,拉動槓桿為14.8倍。
但發錢還是發券的分歧,也在於不少人認為發券過於雞肋。此前就有網友吐槽,缺的不是幾十的消費券,而是幾百幾千的本金。
消費券的本質究竟是什麼?這是回答發錢還是發券這一問題之前要明確的重點內容之一。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賈康表示,地方政府層面發放的消費券,其實可以看做是政府主導下的一種促銷。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大致可以表述為政府拿出一定的補貼,通過商家的促銷,既使企業能夠運營,又使百姓的支付能力能夠體現,從而促進經濟景氣的循環,進而帶動就業,進一步維繫企業的生產運營。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得以有效運轉,政府就能從中取得必要的流轉税,這樣的良性循環不僅能夠維持就業和基本民生,又能將其主導的促銷補貼進行實質上的對沖。”賈康説道。
在這一基礎上,南開大學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院教授白雪潔對北京商報記者分析,消費券和直接發錢兩種方式的區別主要在於消費主體和消費結構的不同。消費券因限定了百姓的消費類型,可能導致結構性的錯配,最終真正能夠投入市場並對消費帶來刺激的比例相對有限。相比之下,直接發放現金的效果要好一些,這可以視作兩種方式的主要區別。
現金髮放看起來似乎比消費券更為務實,但為何我國至今沒有沿用這一方法?在白雪潔看來,在我國國情之下,發錢的方式並不現實。一方面,我國不可能像一些小的經濟體一樣全民按人發錢,這樣很容易引發通貨膨脹,刺激消費的作用也就發揮不出來了。另一方面,人們受疫情影響的程度也有很大差異,如果直接發錢,如何提高精準度就是個問題,因為我們不可能大水漫灌,比如每人都發1000元,效果其實與沒發錢是一樣的。
“因此某種程度上講,消費券可以理解為一種投石問路”,白雪潔表示,也就是對接上有消費意願的人羣,進而將其消費行動激發出來,這種政策的成本也相對較低。反觀發錢的做法,如果在標準的精準性可以保證的前提下,讓錢發揮雪中送炭的作用,對商家以及市場都很好,但也要知道這是一種成本非常高的做法,這種成本不僅是金錢成本,還有人力、時間等高昂的成本。
重點在於恢復預期
事實上,發錢的做法在國際上並不罕見。以美國為例,僅2020年3月就向居民部門直接發放了近3000億美元的現金。雖然我國不可能照搬套路,但拆解近期業內關於直接發錢的建議,不難發現也有一個前提,即發錢對象對應低收入及受疫情衝擊較大的羣體。
那麼如果精準地只給部分人羣發錢,是否能夠既滿足了低收入人羣的基本需求,又在消費券促消費的基礎上進一步釋放隱藏的消費潛力?這種想法看起來一舉兩得,但實現起來或許仍有阻礙。
白雪潔表示,如果只給低收入人羣或者説是疫情短期衝擊影響下收入受到劇烈波動的人發錢的話,那麼這類人羣的標準制定又會有很大難度,區域的差異、人羣的差異、職業的差異、城鄉的差異等都意味着在當前這個時期無法精準地捕捉到到底應該給什麼樣的人發放補貼,如果發錢的對象都捕捉不好的話,那麼政策發揮的效果就很難把控。如果標準定不好,信息不對稱,也會引起不同民眾之間情緒上的反彈。
不過賈康也提到,有無可能針對低收入階層給予相應輔助的問題值得探討。在他看來,解決這一問題的其中一個途徑,就是給線下的一些社會成員發放配給券,雖然也會面臨相對粗糙的界限問題,但大致能夠畫出來。這種配給券主要針對食品等基本生活資料,這樣就等於資金是政府出的,受益人雖然拿不到錢,但可以拿生活資料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不過賈康也提到,這種情況需要警惕配給券的倒賣問題。
歸根結底,發錢還是發券的討論,最終指向的仍然是刺激消費,帶動經濟。商務部的數據顯示,十年來,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不斷增強,2021年消費對GDP增長的貢獻率為65.4%,比2012年提升10個百分點。
但真正的促消費以及刺激經濟,或許並不是一個消費券可以解決的問題。白雪潔解釋稱,經濟學中一個重要的心理現象就是心理預期,今年的疫情可能比2020年初帶給人們心理上的預期衝擊更甚,無論是對經濟前景的不安,還是對家庭收入的擔心都會更多,在這種情況下,民眾會有更強烈的增加儲蓄防備不時之需的心理,而不是説民眾真的沒有錢而不能消費。
“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講,刺激消費的根本還在於能否為消費者提供這樣一種心理上的安全感,讓他們能消費、敢消費、安心消費。這就涉及到如何在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基礎上保生產,恢復正常生活的問題。一旦生活迴歸正軌,即便沒有政策的刺激,消費需求的內生動力也會源源不斷地釋放。”白雪潔總結稱。
北京商報記者 楊月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