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凱越 9月19日,樂居財經獲悉,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被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520萬元,案號(2020)閩0112執2716號。
據查,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3月24日,註冊資本50億元,法定代表人許幼農,由福晟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控股51%,實際控制人潘偉明,經營範圍包括對房地產、工業、農業、商業的投資;物業管理等。
據資料顯示,福建福晟集團曾涉法律訴訟234起,歷史被執行人5次,據裁判文書統計分析,以借款合同糾紛訴訟居多,佔16起。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