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劉藝龍
6月18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呂建新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政知君注意到,呂建新在山西出版傳媒集團任職期間,該集團曾涉“被騙1億元理財案”。
對國有資產損失負有領導責任呂建新,男,漢族,1960年11月出生,山西武鄉縣人,大學學歷。
公開資料顯示,呂建新早年在山西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先後擔任副總經理兼常務董事,公司常務副董事長、總經理。
2006年11月,呂建新調任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出版傳媒集團”)總經理助理,2013年3月,他任山西出版傳媒集團董事、副總經理。
2013年5月,呂建新履新山西出版傳媒集團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2020年12月退休。
2021年11月,呂建新被查。
此次,山西省紀委監委指出,呂建新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並獲利;履職不力,對國有資產損失負領導責任;毫無紀法底線,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圖書銷售、業務承攬、職工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
理財被騙呂建新所在的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曾涉“被騙1億元理財案”。
據《山西日報》報道,2019年9月8日至12月8日,山西省委第八巡視組對山西出版傳媒集團黨委進行了巡視,隨後於2020年1月3日向該集團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同年8月20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的《中共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公佈了山西出版傳媒集團黨委巡視整改情況。
通報提到了山西出版傳媒集團針對“集團被騙1億元理財案未了結”問題的巡視整改情況。
2018年9月,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公佈了《鄺建英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一審刑事判決書》:經審理查明,2013年9月,鄺建英擔任山西出版傳媒集團財務總監期間,在未對相關材料進行全面審核、未對相關項目進行審核與考察的情況下,與資億盛通(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投資額為1億元的《資億基金合夥協議》、《資億基金股權回購協議》,並安排山西出版傳媒集團財務人員向資億盛通(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先農壇支行賬户轉款1億元。此後,該公司分兩次向山西出版傳媒集團返還1100萬元。2014年9月25日合同到期,山西出版傳媒集團未能按期收回本金8900萬元。案發後,贓款未追回。
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認為,鄺建英在運用公司資金投資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公司損失8900萬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落馬的老領導説到呂建新,就不得不提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齊峯。呂建新不僅是齊峯的下屬,還曾是其助理。
齊峯出生於1957年,從上世紀90年代起先後擔任語文報社社長兼總編、山西師範大學副校長、山西大學副校長等職,並於2005年12月兼任山西出版集團籌委會主任。
2006年9月至2013年4月,齊峯歷任山西出版傳媒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當時呂建新先後任該集團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2013年4月,齊峯調任山西省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書記、局長。次年1月,出版和廣電兩大機構完成合並,齊峯履新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2月,齊峯被查。同年9月被批准逮捕。
據澎湃新聞報道,有知情人士透露,紀檢部門對齊峯的調查,於2015年下半年就已展開。
2015年5月4日至6月30日,山西省委第一專項巡視組曾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進行了專項巡視。省委專項巡視組提出的意見包括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對遏制思想滑坡、行為越界舉措不多,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嚴峻形勢認識不清;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缺失,監督執紀問責寬、松、軟;對局下屬單位在幹部管理、工程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疏於監管,存在公款私存、違規發放福利、個人借用車輛等頂風違紀問題。
2015年11月20日,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黨組公佈巡視整改情況。針對巡視組提出的問題,組織處理12人,黨紀處分1人,挽回經濟損失194.97萬元。
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1月25日,山西省委巡視組又對齊峯此前任職的山西出版傳媒集團進行了專項巡視。
資料 | 央視新聞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 山西日報 澎湃新聞 人民網等
校對 | 羅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