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銀行28億存款質押事件尚未查明,科遠智慧和浦發銀行又打起了口水戰。11月中旬,科遠智慧(002380.SZ)全資子公司近3億元存款遭“莫名”質押事件在資本市場上鬧得沸沸揚揚。
11月24日,浦發銀行回應稱,經該行核查,科遠智慧年審會計師收到的“2020年底銀行存款詢證函回函”非該行出具。
同日晚間,科遠智慧在長達7頁的回覆函中表示,詢證函每項的詢證信息都加蓋了“相符”章和經辦人為“賈某某”印章予以確認,複核人填寫為“王某”,日期簽署為“2021年4月8日”並加蓋了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通分行營業部業務章。
浦發銀行:文件是假的
科遠智慧曬證據反駁
2.95億存款離奇質押,浦發銀行11月24日再度發聲回應該事件。
浦發銀行在其官方微博發佈了一則聲明表示,浦發銀行南通分行已於11月15日向公安機關進行了刑事報案,並提供了相關業務資料;同時,浦發銀行成立了由總行行領導牽頭、總、分行相關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對相關業務開展全面排查。
浦發銀行還表示,經其核查,科遠智慧年審會計師收到的“2020年底銀行存款詢證函回函”非浦發銀行出具,浦發銀行南通分行已將相關證據資料提供給公安機關作進一步查證。
對此,科遠智慧回應稱,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子公司南京科遠智慧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南京科遠”)存放在浦發銀行南通分行營業部的款項,採用了財政部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中規定的銀行詢證函格式。從詢證的主要信息來看,智慧投資的存款均不存在凍結、擔保或其他使用限制。
科遠智慧年審會計師稱,浦發銀行南通分行針對上述詢證函每項的詢證信息都加蓋了“相符”章和經辦人為“賈某某”印章予以確認。並在上述詢證函的結論項中 “經本行核對,所函證項目與本行記載信息相符。特此函覆。”的欄目中填寫:“第一項至第十四項詢證無誤”。經辦人填寫為“賈某某”並加蓋印章,複核人填寫為“王某”,日期簽署為“2021年4月8日”並加蓋了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通分行營業部業務章。
此外,科遠智慧還指出,上述銀行存款實施了審計程序並獲取了相關5條證據。科遠智慧年審會計師強調,其是直接收到了浦發銀行南通分行郵寄的回函,函件未通過科遠智慧及其相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中轉。“收到回函後,我們查詢了相關的物流發件地址,經查驗寄件地址為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桃塢路服飾城1號是浦發銀行南通分行的地址。我們也關注了物流行程狀態,未發現異常情況。”該會計師説道。
據此,科遠智慧認為公司2020年年報關於銀行存款質押狀態的披露是真實準確的,如今浦發銀行方面否認,事情恐怕還存在着更多內幕待曝光。
離奇質押,各方均稱不知情
11月15日,科遠智慧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南京科遠智慧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於2020年11月10日使用暫時閒置的自有資金4000萬元購買了浦發銀行南通分行定期存款,產品到期日為2021年11月10日。因質押融資方南通瑞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未能按時償債,公司遲遲未收到該筆資金。
公告顯示,南京科遠共有8筆一年期存款放在浦發銀行南通分行,總額為3.45億元。其中,到期未能贖回的金額為4000萬元,未到期顯示被質押狀態的金額為2.55億元。
“公司對上述所有質押行為毫不知情。”該公司在公告中數次強調。
科遠智慧同日稱,公司管理層第一時間積極與浦發銀行溝通,催收上述產品的兑付款項,並已於2021年11月15日向警方及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報案。
當日晚間,浦發銀行亦表示向公安機關進行了刑事報案,並提供了相關業務資料。後續,浦發銀行將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切實維護相關各方合法權益。
蹊蹺的是,這筆質押擔保的融資方——南通瑞豪貿易公司大股東的回覆也語焉不詳。該公司大股東曾向媒體稱,他本人與南通瑞豪貿易沒有實質上的關係,對融資的事情毫不知情。
根據目前各方信息來看,浦發銀行存款被質押一事,幾方各執一詞,如同渤海銀行28億元存款莫名被質押一樣,陷入“羅生門”。
科遠智慧披露的財務情況顯示,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科遠智慧在資產方面,持有貨幣資金4.76億元,流動資產合計18.35億元,總資產合計30.65億元;在負債方面,流動負債8.19億元,總負債8.35億元,本期資產負債率27.25%,流動比率2.24,優於同業水平。
銀保監會:
加快補齊內控合規管理短板
記者25日從銀保監會了解到,銀保監會辦公廳日前發佈通知,督促銀行機構築牢內控合規“防火牆”,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夯實銀行業高質量發展根基。
銀保監會明確要求,聚焦風險漏洞,加快補齊內控合規管理短板。
通知指出,當前銀行貸款“三查”不盡職、統一授信管理不到位、銷售適當性要求執行不力等問題仍然突出。各銀行機構要把常態化的強內控、促合規與階段性的補短板、除頑疾相結合,聚焦問題多發環節和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領域,明確重要業務的風險控制點和管控措施,增強系統關鍵節點的剛性控制,強化制度執行和監督評價,加強聲譽風險管理。要圍繞近期風險事件,深入排查內控缺陷,加大日常檢查巡查力度,強化對分支機構和各經營單位的管理約束,對屢查屢犯、整改進度緩慢的要督促處理,從根源上整治虛構貿易背景、授信審查不嚴等頑瘴痼疾,切實提升風險管控水平,彰顯內控合規管理建設成效。
通知認為,部分銀行重要崗位關鍵人員管理有效性不足,案件風險事件頻發。要求各銀行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崗位有效制衡,規範不相容崗位管理,嚴格落實重要崗位輪換、強制休假及任職迴避等監管要求,將相關執行情況納入績效考評中。要強化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嚴厲打擊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充當資金掮客、經商辦企業等行為。要提升操作風險的監測預警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針對重要崗位關鍵人員,要豐富監測手段建立更為嚴格的異常行為排查機制,對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要嚴肅處理,提升從業人員風險意識和規矩意識。
通知特別指出,應清醒看到,當前銀行業面臨的經濟金融環境複雜嚴峻,一些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問題集中暴露。有的銀行落實國家宏觀政策不力,有的銀行授信管理領域問題屢查屢犯,有的銀行監管套利手段花樣翻新。特別是近期發生的存單質押票據業務、個人信息安全等風險事件,社會影響惡劣,損害了銀行業的整體聲譽,暴露了相關銀行風險合規意識淡薄、業務潛在風險評估不足、核心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缺失、內部員工道德風險突出等問題。亟須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快彌補管理缺陷和漏洞,從根本上扭轉重效益輕合規、內控要求為業務發展讓路的局面。
綜合每日經濟新聞、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