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遭盜刷誰擔責?最高法:當事人提交證據充分則銀行擔責
央視網消息: 銀行卡被盜刷,卡里的錢不翼而飛,這個責任該誰來負呢?昨天(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實施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用户銀行卡遭盜刷,並證明自己無責,可向銀行索賠。那麼什麼情況下屬於持卡人無責,可向銀行索賠?什麼情況下持卡人有責,銀行不予索賠?我們來看看具體規定。
銀行卡被盜刷一般分為偽卡盜刷和網絡盜刷,也就是他人使用偽造銀行卡或盜取使用持卡人銀行卡網絡交易身份識別信息和交易驗證信息。《規定》明確,人民法院支持持卡人基於借記卡、信用卡合同法律關係請求髮卡行返還被盜刷扣劃的存款或透支款本息、違約金並賠償損失;同時不支持髮卡行請求信用卡持卡人償還透支款本息、違約金等。
如何證明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
那麼如何證明自己遭遇了偽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 楊永清: 法院要通過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結合銀行卡交易行為、地域、身(體)卡所在地距離、持卡人是否進行了基礎交易、交易時間、報警時間、持卡人用款習慣等等綜合判斷這個是不是偽卡盜刷交易,或者説是網絡盜刷交易,如果我們綜合判斷這個就是偽卡盜刷交易或者是網絡盜刷交易,這個時候持卡人去找銀行的話,銀行就應該賠償本金、利息、違約金,這些都沒有問題。
什麼情況下銀行卡被盜刷個人要擔責?
那麼什麼情況下銀行卡遭遇盜刷銀行不予索賠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 楊永清: 持卡人也要盡妥善保管的義務,銀行卡卡號不能輕易給(他人)看,包括密碼、驗證碼等身份信息和交易驗證信息都要妥善保管,不能讓其他人知道。 一旦發現銀行卡盜刷、信用卡盜刷時候,你要馬上掛失,這樣就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如果)這個沒做到的話,這屬於因果關係,損失的發生跟你沒有妥善保管身份信息、密碼有關係的話,你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