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萊蒙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公告稱,萊蒙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賣方)、Leading Model Limited(買方A)及萊蒙國際訂立英兆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且買方A同意自賣方購買英兆銷售股份及轉讓英兆出售貸款,代價為265,008,197港元。
賣方、Master Best Limited(買方B)及萊蒙國際訂立寶臨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且買方B同意自賣方購買寶臨銷售股份及轉讓寶臨出售貸款,代價為49,965,061港元。
其中,買方A和買方B均為嘉裏建設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於英兆完成及寶臨完成後,英兆及寶臨各自將由本集團分別持有50%股權及股東協議將於完成後由訂約方訂立,以監管英兆及寶臨的管理及運營。
據瞭解,於該等協議中,訂約方協定股東協議的主要條款並將於英兆完成及寶臨完成時訂立。為滿足英兆及寶臨開發該等物業的資金要求(包括支付補地價及預期開發承諾,(其中包括)建造及其他項目開發成本、利息及銷售開支),預計萊蒙國際須向英兆及寶臨提供合共不超過16.40億港元的財務資助。有關財務資助將主要以股東貸款及/或就外部銀行借款提供公司擔保的形式按本集團於英兆及寶臨的持股權益比例提供。
萊蒙國際表示,於英兆完成及寶臨完成時,預計公司將就該等出售事項錄得除税前潛在收益約2.81億港元。董事現時擬動用該等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約3.14億港元(經扣除該等出售事項的相關成本及開支後)作為土地交換申請項下應付補地價的部分付款。
就土地交換申請而言,買方將提供充足的資金支付土地交換申請項下地塊A及地塊B的補地價及該等物業的用途轉變,因此降低對本集團的資本要求並改善其現金流狀況。作為一家知名物業開發商,嘉裏建設有限公司擁有豐富的運營、品牌、銷售及營銷經驗,其可能為該等物業的未來開發帶來協同效應。
其中,地塊A為位於新界元朗十八鄉路的地塊,總建築面積約245,032平方呎;地塊B為位於新界元朗大棠路的地塊,總建築面積約36,415平方呎。兩宗地塊將向香港元朗區地政處提交有關建議土地交換作私人住宅發展項目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