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嚴明會 11月26日,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新增1則被執行人信息,立案日期為11月24日,執行標的約1.7億元,執行法院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為首次執行。
案號為(2021)閩02執1120號,所屬案件為路達(廈門)工業有限公司與天津錢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潘偉明、福州錢隆鼎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的案件。
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金定勝,註冊資本50億元,經營範圍包含對房地產、工業、農業、商業的投資;物業管理;農業及綜合技術開發、基礎設施開發、房地產開發等。該公司由廣州錢隆投資有限公司和廣州市德耀鴻鼎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分別持股51%和49%,實際控制人為潘偉明,持股比例超34%。
福晟集團目前對外投資有55家企業,其中租賃和商服公司22家,房地產公司18家。
官網顯示,福晟集團是一家地產、建築兩翼協同,涉足金融貿易、物業管理等多元化領域的大型綜合性企業集團。旗下擁有福建福晟集團、深圳福晟集團、福建六建集團等百餘家下屬子公司,員工達六千多人。
據企查查,福晟集團所涉司法案件461起,有失信記錄1條未履行;被執行人記錄70條,被執行總金額532015.58萬元;有限制高消費記錄29條。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