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信用評級行業改革,央行又推出實質性舉措。央行昨日公告稱,為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使用外部評級的自主性,推動信用評級行業市場化改革,決定試點取消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下稱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節信用評級的要求。
“近年來,我國信用評級行業取得較快發展,但也存在評級虛高、區分度不足等‘重市場份額、輕評級質量’問題,導致信用評級的風險預警和投資定價功能未能得到有效發揮。”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表示。
在優化信用評級行業生態方面,日前,央行等五部門聯合發文,要求降低監管對外部評級的要求,擇機適時調整監管政策關於各類資金可投資債券的級別門檻,弱化債券質押式回購對外部評級的依賴,將評級需求的主導權交還市場。
2020年12月11日,央行曾組織召開信用評級行業發展座談會,會上明確指出評級行業的評級虛高、區分度不足、事前預警功能弱等問題制約了我國債券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東吳證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李勇認為,受到部分違約事件影響,評級機構評級虛高、評級區分度不足等問題受到市場關注,評級機構在揭示信用風險方面往往難以發揮作用。隨着監管弱化評級要求,外部評級將向市場化靠攏,令風險定價更加趨於合理,融資成本隨着主體資質而變化,整個信用債市場更加趨於成熟。
今年3月,交易商協會就發佈了《關於實施債務融資工具取消強制評級有關安排的通知》,從申報和發行環節取消了強制評級的要求,研究弱化外部評級依賴工作,形成債務融資工具取消強制評級方案,修訂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業務指引併發布實施。
明明認為,央行此次發佈公告也是基於之前政策的確認和補充。無論是取消評級還是逐步走向取消強制評級,都可能會對2021年及之後信用債市場產生影響。
“對信用債市場來説,未來新發債券面臨債券級別被收緊或者無評級的風險,而存量債券也面臨評級下調壓力,債券價格有下行風險。部分主體評級虛高已是市場共識,評級從虛高逐步迴歸的過程可能會影響信用市場的重新定價。”明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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